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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強制火葬沒有法理依據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4-04]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南都報道,雖然民政部社會事務司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對於是否堅持火葬,民政部門尚在「綜合地分析評判」,但由於火化率被作為民政部門工作的評價指標,各地為達到上級要求往往採取強力措施。因此,在清明節來臨之際,學者們再次呼籲應允許選擇土葬或火葬。

清明節將近,有學者呼籲,為遏制「天價墓地」現象,應破除壟斷,「開放荒山葬人民」。放開土葬,就意味著持續50餘年的火葬政策被撬動,而這正是當前殯葬改革的癥結所在。規範殯葬業的唯一行政法規《殯葬管理條例》,在兩年前被擱置修訂,其原因中首要一條就是對強制火化的爭議。

相關法規修訂難產

2006年至2009年,《殯葬管理條例》修訂一直被列入國務院一檔立法計劃。原因在於此條例從1997年起已實施了近10年,不再能應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如殯葬服務壟斷經營、擅自興建公墓,以及非法炒買炒賣墓穴等。

但在2010年,《殯葬管理條例》修訂從國務院一檔立法計劃退為二檔,2011年又再退為三檔,這意味著該條例的修訂被完全擱置。有知情人士曾透露,修訂稿中保留了「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的表述,而民間對此爭議很大。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認為,推行火葬可以採取鼓勵、教育,以及提供火葬補貼等形式,但強制火葬沒有法理依據。中國殯葬協會專家委員會主任朱勇告訴南都記者,按照國際慣例,個人應享有選擇處理自己遺體方式的權利。

對於這些看法,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一位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是按照現行的殯葬條例執行,對於是否堅持火葬,他表示民政部門尚在「綜合地分析評判」。

「火化率」硬指標

始於1956年的殯葬改革,從一開始就確定了倡導火葬、逐步取消土葬的方針,《殯葬管理條例》也開宗明義地指出,要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殯葬管理條例》中,對公墓實行著最嚴格的審批制度。殯儀館、火葬場最高只需到地市級政府民政部門審批,而建設公墓必須得到省一級民政部門的審批。在2009年民政部出台的《深化殯葬改革促進殯葬業科學發展意見》中,更是明確提出要擴大實施火葬的範圍,嚴格限制墓葬用地。

在這一背景下,用於土葬的公墓長期供應不足,價格也隨之高漲。北京市周邊的公墓價格大都維持在30萬-90萬之間,且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上漲。

另一方面,火化率被作為民政部門工作的評價指標,各地為達到上級要求往往採取強力措施。2011年11月在河南項城,當地民政局在公安部門配合下,組織100多人將一具下葬月餘的屍體挖走,強行火化。這樣的故事在各地一再上演,造成諸多社會矛盾。

推行火葬的一個重要理由是節約土地資源,不過根據媒體此前的一項測算,按每年死亡943萬(2009年數據)計,即使百分之百土葬,每人佔地5平方米,則佔地7 .0725萬畝,佔全國總耕地面積的0.00387%,即便不考慮墓地淘汰,1 0 0年之後也只佔耕地的0.387%左右。有評論據此提出對「節約土地資源說」的質疑。

壟斷利益的誘惑

面對火葬帶來諸多問題的指責,有關部門為什麼堅持?有學者指出,背後有一本經濟賬。

根據社科院《殯葬綠皮書》的數據,按全國每年死亡900萬人、人均喪事消費3000元計算,殯葬消費每年約為270億元,若加上骨灰存放和墓地,殯葬行業銷售總額超過2000億元。

這些銷售額去向如何?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殯儀館1729個,經營性公墓1266個,其中公辦性質的分別佔到86.7%和50%.何兵認為,壟斷利益的存在,對於殯葬事業的改革和發展影響巨大。

同時也應看到,全國絕大多數的殯儀館都處在虧損狀態,殯儀服務的收入主要集中在殯葬用品和墓地收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珮曾表示,殯葬中運屍、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屬於基本殯葬服務,由政府進行定價,各地殯儀館都是虧本經營,虧損依靠其他延伸服務彌補,故造成延伸服務「暴利」的情況。

法律的缺失和滯後

無論是哪種原因造成《殯葬管理條例》修訂的擱置,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和滯後已經造成了殯葬業管理的弊端。

在喪葬市場實施了市場化服務的部分,即殯葬的延伸服務方面,漫天要價、中介宰客等亂象層出不窮,然而相關部門的監管卻顯得相對無力。

「工商和公安都不願意去管,覺得這個行業晦氣,讓民政部門自己幹,但是民政部門沒有處罰的權力。」朱勇告訴南都記者,「為什麼殯葬業亂,因為沒有法。」

朱勇所說的「法」,指的是各界呼籲已久的《殯葬法》,他希望該法能夠對相關部門的權力和職責予以明確,並給予民政部門一定處罰權,「這一塊各個部門都不是爭權力,是推責任」。

不過在《殯葬管理條例》的修訂都被擱置的情況下,《殯葬法》的出台更顯遙遙無期。民政部相關負責人也表示,對於天價墓地,以及殯葬行業的亂象,目前的法規還不完善,民政部門調節的手段和執法依據不足。

壟斷利益:「盒」訛詐

清明節前夕,有群眾反映,浙江蒼南縣殯儀館搞壟斷經營,喪屬不准自帶骨灰盒入館,要麼在殯儀館裡購買骨灰盒,否則只能用紙箱之類的物品裝骨灰。而一個相同款式的骨灰盒,館內壟斷出售的比館外高出數倍。這也就是所謂的壟斷利益。新華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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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寶山公墓墓地也緊缺

每平方米售價約30萬元,每次推出都在短期售罄,連骨灰牆也已經停售

清明節期間,南都記者通過實地走訪得知,在北京市墓地資源緊缺的情況下,連八寶山革命公墓也捉襟見肘,除特殊情況外,目前已經沒有空餘墓地可供使用。

官員入葬需司局級以上

記者昨日致電八寶山革命公墓詢問相關事宜,工作人員首先問道,亡人生前是什麼級別?

根據公墓網站公佈的信息,葬在八寶山革命公墓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當中的一種:地方副司局級以上幹部;軍隊副師級以上幹部;以國務院總理名義聘任的國務院參事、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老紅軍及享受老紅軍待遇的人員;革命烈士;民主黨派、統戰對像;中科院、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全國勞模。符合以上資格的人去世後,須在公墓領取申請表,經原單位審查確認後才能入葬。

不過公墓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即使現在提出申請也得不到墓地,原因是「沒有」。八寶山革命公墓總佔地150畝,墓地資源相當有限,最近幾年雖然陸續開發,但仍十分緊俏,2011年夏天開發一小部分就在短期內迅速賣光。當記者提出要預約排隊時,得到的答覆是,不預約。

墓地價格如何?上一批墓地為每平方米30萬元,且每年價格不等,規格則基本為1平方米大小。不過相比於北京其他墓地動輒百萬元的價格,30萬元並不算貴。和其他經營性墓地一樣,其墓地一次購買可使用20年,到期續費。

此外,八寶山革命公墓還設有骨灰牆和骨灰堂,這一部分的容量較大,但骨灰牆也已經停售,尚餘骨灰堂有少量格位,租金為每年24元,與其他經營性公墓相仿。

據八寶山革命公墓新聞發言人董立波介紹,每年大約有1000份申請要將骨灰存入公墓,「壓力很大」。目前,公墓近600人長眠,安放3萬多份骨灰。

安放格局依生前級別而定

除對入葬資格有要求,八寶山革命公墓在園區的規劃上也遵循一定的秩序,墓地或骨灰的安放格局依死者生前的政治級別而定。

據瞭解,1950年任弼時因病逝世,成為入葬八寶山的第一位國家領導人。1955年2月,民主人士張瀾去世,葬於任弼時墓西。同年6月,瞿秋白的遺骨遷入,被安置在任弼時墓東,由此逐漸形成了第一墓區。

第一墓區後來範圍增大,並慢慢形成了規律。以任弼時墓為基準,兩側為政治局常委級人物,包括彭真、姚依林、陳雲、李先念等。其下第二級台階,則安葬著全國人大和政協、國務院的副職人物,此外還有最高法和最高檢的正職人物、部隊高級將領等。

數位政要名人骨灰遷離

不過,入葬八寶山並不是政要名人的唯一選擇,而且近年來有多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骨灰遷離八寶山。

2011年3月,在逝世50週年之後,陳賡夫婦的骨灰從八寶山遷出,葬於其家鄉湖南。在2009年,賀龍骨灰遷回湖南張家界。而早在1999年,彭德懷骨灰就已遷回湖南湘潭。

記者從官方資料瞭解到,八寶山革命公墓不僅對自願遷出骨灰有明確規定,還規定了應強制遷出的情形,即申請單位要求或上級指示強制遷出,以及弄虛作假騙得審批同意的。

      責任編輯:葉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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