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為賄賂腐蝕政府官員所建的「紅樓」。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中評社4月6日報道,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和行賄的案件,今早將於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審訊過程不會公開,當地傳媒已接獲通知,不能進場旁聽。
曾代表賴昌星的加拿大律師馬塔斯透露,他是從賴昌星家人口中得悉開審日期,對方稱已聘請中國律師為賴昌星辯護。
遠華走私案涉及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人民幣,下同)、逃稅300億元。賴昌星在1999年案發時逃到加拿大,滯留12年後於去年7月遣返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