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華社16日受權發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分為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科學劃分事業單位類別,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推進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推進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構建公益服務新格局,完善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財政政策,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等9部分。
《指導意見》指出,面對新形勢新要求,我國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後,一些事業單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機制不活;公益服務供給總量不足,供給方式單一,資源配置不合理,質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務的政策措施還不夠完善,監督管理薄弱。這些問題影響了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通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
《指導意見》還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佈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後5年,在清理規範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製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指導意見》是2011年3月23日制定出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