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汶川地震災後重建中,部分單位違規建設豪華辦公樓現象屢發。三台縣最大的一間單人辦公室面積66平方米,超出縣級直屬機關科級幹部使用面積9平方米標准的6.3倍。
昨日,審計署發佈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1年度審計結果。在審計的939個項目2031.80億元規劃總投資中,有63個項目、26個施工單位、4個勘察設計單位、8個監理單位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不合規、勘察設計不到位的問題。
科級幹部享66m2辦公室
從審計結果看,部分單位違規超標建設辦公樓的現象非常明顯。其中,三台縣2011年新建政務大樓外牆面,超標准使用中空鋼化玻璃幕牆裝修,面積1993.84平方米。最大的一間單人辦公室面積66平方米,超出縣級直屬機關科級幹部使用面積9平方米標准的6.3倍。
四川省中江縣萬福鎮、廣福鎮等9個鄉鎮黨政辦公樓項目,樓層高3.6米至4.2米,超出標准層高3.3米的規定。同時,2個鎮在黨政機關辦公樓重建中,違規規劃建設廣場6591.49平方米、花園3647.78平方米。
四川省黑水縣規劃建設局辦公樓項目,實際建築面積1305平方米,按國家標准應控制在486平方米以內,超出國家標准的169%。
四川省廣元市廣電中心項目,其網絡設備估算投資220萬元。截至2011年9月底,該單項工程已支付合同款760.18萬元,超估算投資540.18萬元,投資控制不嚴格。
校捨重建專家「亂點兵」
四川省綿陽師範學院重建項目建設中,5位評標專家履行職責不到位,未對投標人嚴重不平衡的投標報價提出質詢,最終應作廢標處理的投標人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並中標。
甘肅省文縣橋頭小學項目,未經批准將兩棟三層磚混結構的學生宿捨樓改為一棟三層框架結構的教師宿捨樓。
四川省廣元市朝天區羊木鎮小學災後重建項目施工中,學校中心的場地硬化部分,平整度不夠,有多處積水現象,分割縫設置不合理,場地存在多處裂縫。
在北川縣桂溪鄉平安希望小學災後恢復重建項目設計中,教學樓迴廊變形縫設計不周全,雨水順變形縫處滴漏到一樓電纜橋架內,造成電纜橋架鏽蝕,現場發現迴廊積水較多,對迴廊上行走的師生存在安全隱患。
相關新聞
「特殊黨費」結餘6.28億元
汶川地震後,全國的幾千萬黨員交了「特殊黨費」97.30億元,支援災後重建。
審計顯示,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甘肅和陝西3省已纍計安排使用「特殊黨費」資金89.02億元,結餘6.28億元。審計沒有發現重大違規問題。
但依然存在部分不規範的情況。其中,部分項目未按照規範進度完成建設任務;少數災區縣「特殊黨費」資金管理不夠規範,涉及金額53.15萬元。比如四川省什邡市師古鎮、洛水鎮和鎣華鎮3個鎮因舊宅基地未及時還耕等原因,有11戶應領補助金的受災群眾未及時領取2.85萬元農房重建「特殊黨費」補助資金;什邡市師古鎮、洛水鎮、馬祖鎮和馬井鎮4個鎮部分農房重建戶不符合「特殊黨費」相應等次補助政策,相應的47.30萬元結餘資金未上繳上級財政專戶。
土地審計
14市縣違規徵地22萬畝
北京房山區被兩次點名
2009年至2010年土地管理及土地資金審計結果昨日發佈,24個市縣中,14個市縣違規徵地22萬畝。報告中兩次提到北京房山區。房山區等7市縣兩年度應參保的被徵地農民為17.52萬名,實際參保10.61萬名。此外,房山區等3個市縣涉及226個土地整治項目、1.83萬畝耕地質量不達標或撂荒。
上海青浦等違規用耕地建豪宅
9個市縣違規協議出讓或違反招拍掛制度供地113宗、9210.49畝。其中成都市、齊齊哈爾市和佳木斯市協議出讓經營性用地55宗,合計882.45畝;成都市、鄭州市、蕪湖市等8個市縣違規出讓經營性用地58宗,合計8328.04畝。蕪湖市、中牟縣和上海市青浦區3個市縣向禁止佔用耕地的「主題公園」、低密度住宅項目供應耕地996.69畝。
違規減免土地資金近41億元
14個市縣少徵和減免土地資金40.79億元,其中:成都市、齊齊哈爾市和佳木斯市3個市少徵1.8億元;鄭州市、成都市、齊齊哈爾市等12個市縣減免土地出讓收入35.65億元;鄭州市、煙台市、日照市等7個市縣少徵土地整治相關資金3.34億元。此外,沈陽市、鄭州市、成都市等11個市縣未按時徵收土地出讓收入137.47億元。
97億元土地出讓金未納入預算
成都市、煙台市、鄭州市等11個市縣共計97.19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未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其中用地單位直接向土地一級開發企業支付開發費用18.83億元,未按規定及時上繳國庫78.36億元。
12市縣挪用15億土地資金
鄭州市、成都市、沈陽市等12個市縣違規使用土地資金15.42億元。其中:7.31億元被用於青少年宮、藝術劇院、港口擴建、實驗大樓等公共建設,有1.78億元被用於彌補國土、規劃等部門行政經費不足,有1.09億元被用於補助企業經營及其廠區建設等,有2.07億元被用於出借等,有3.17億元被用於湖泊生態建設、濕地修復等超範圍支出。
援疆資金審計
7519萬援疆資金被挪用
新京報訊 在支持新疆發展的資金中,34個項目有1.06億元資金使用不規範,其中7519萬元資金被挪用去發獎金和接待費用等。
2011年支持新疆發展資金和項目跟蹤審計結果昨日發佈,此次審計署重點檢查了總投資為3159億元的762個項目。
審計發現,9個項目的65.05億元資金未到位,占9個項目投資計畫總額的24%。浪費資金的情況也存在。審計顯示,有121個項目未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占審計抽查項目總數的15.87%。如克拉瑪依至烏爾禾高速公路和烏爾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未立項就提前開工建設,後因部分路段發現油田而被迫改線,造成損失5394.31萬元。
34個項目的1.06億元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占審計抽查項目總數的4.46%。其中:違規截留、挪用資金7518.98萬元用於其他項目建設或部門經費,如新疆自治區林業廳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4243.60萬元,用於該廳及下屬單位津補貼、工作經費等;個別中央企業下屬單位或相關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套取項目資金3157.9萬元,如新疆送變電工程公司及所屬五分公司採用虛開材料和運輸費發票方式套取資金788.42萬元,用於接待和發放獎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