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兩部委:嚴打侵害醫務人員犯罪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5-0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衛生部官方網站1日刊登衛生部公安部《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通告明確,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通告稱,醫療機構是履行救死扶傷責任、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侵害患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

通告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堅持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嚴格執行醫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診療技術規範,切實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優化服務流程,增進醫患溝通,積極預防化解醫患矛盾。

通告指出,患者在醫療機構就診,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患者及家屬應當遵守醫療機構的有關規章制度。

通告稱,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院投訴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採取設立統一投訴窗口、公佈投訴電話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訴,並在顯著位置公佈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程序以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等相關機構的職責、地址和聯繫方式。患者及家屬應依法按程序解決醫療糾紛。

通告明確,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後,必須按規定將遺體立即移放太平間,並及時處理。未經醫療機構允許,嚴禁將遺體停放在太平間以外的醫療機構其他場所。

通告指出,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醫務人員、患者人身安全和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

通稿明確,有下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擺放花圈、違規停屍、聚眾滋事的;

在醫療機構內尋釁滋事的;

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管製器具進入醫療機構的;

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在醫療機構內故意損毀或者盜竊、搶奪公私財物的;

倒賣醫療機構掛號憑證的;

其他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行為。

據悉,本通告自今日起施行。

      責任編輯:Shineyo
北京兩起刺傷醫生案嫌犯被捕      [2012-04-25]
衛生部:普通病房每護士最多負責8患者      [2012-04-24]
衛生部長陳竺獲法榮譽軍團勳章      [2012-04-13]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低調亮相      [2012-04-12]
衛生部:「低危害」煙草研究不應參評國家科技獎      [2012-04-12]
陳竺:弒醫是犯罪不是醫患問題      [2012-04-02]
醫生被殺 衛生部長促嚴懲兇手      [2012-03-28]
台衛生部下周逐批抽驗美國牛肉      [2012-03-17]
衛生部:2月我國法定傳染病死亡1246人      [2012-03-13]
死囚成中國器官移植主要來源      [201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