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5月4日報道,公安部網站消息,近日,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主持召開公安部機關貫徹落實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工作部署會。他強調,民警要切實轉變偵查辦案方式,在證據規格和標準上把「破案」與「庭審」的要求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實現偵查辦案由「抓人破案」向「證據定案」的目標轉變。
楊煥寧強調,《刑事訴訟法》的此次修改是繼1996年對刑事訴訟制度進行改革以來的又一次重大修改,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進程新的重大的步伐,是進一步強化懲罰犯罪和保護人民、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需要,也是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公安機關刑事執法工作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楊煥寧指出,要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作為各類培訓的重點內容切實抓好,抓出成效,力爭通過學習、培訓,使廣大民警進一步轉變觀念,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的觀念、嚴格依法履職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和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的理念,把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權、追求效率與實現公正、執法形式與執法目的有機統一起來。
同時,使廣大民警切實轉變偵查辦案方式,堅持以收集證據作為偵查活動的中心,以為起訴、審判提供證據作為偵查活動的基本要求,在證據規格和標準上把「破案」與「庭審」的要求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實現偵查辦案由「抓人破案」向「證據定案」的目標轉變。要進一步加大科技強警工作力度,使民警熟練掌握運用高科技手段,增強做群眾工作、案情調查的本領,減少對口供的過分依賴,使偵查工作進一步向精細化、專業化和規範化轉變。
此外,楊煥寧要求,各部門、各警種要抓緊做好有關配套制度建設和相關保障工作,確保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的正確、有效實施。要及時清理公安部制發的關於刑事執法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修改,該完善的完善」,以便與修改後《刑事訴訟法》保持一致。
同時,對《刑事訴訟法》改動較大,需要對工作機制進行全面調整或者規定的內容,要專門制定實施辦法。對於涉及公、檢、法、司等多部門職責的內容,要積極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推動共同制定相關規定。同時要將貫徹落實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作為執法規範化建設的主要任務和新的推動力,採取有力措施全面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