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檢察日報報道,記者今日從浙江省檢察院獨家獲悉,由該院立案偵查的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黃萌(正廳級)受賄案4月27日在金華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黃萌涉嫌受賄1000餘萬元。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據金華市檢察院指控,今年52歲的黃萌,系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1998年至2011年間,黃萌在擔任湖州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現金、汽車、裝修材料、貴重物品等財物,共計人民幣1000餘萬元。
此案由浙江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指定金華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金華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郭土華等3人組成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庭審主要圍繞黃萌離任湖州市市長職務後所收受的財物是否構成犯罪等焦點進行了辯論。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前後兩任局長周航、鄭尚金均因受賄各被判死緩和有期徒刑四年。2007年1月,時任湖州市市長的黃萌接任鄭尚金出任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把手」,去年6月因涉嫌經濟問題被浙江省紀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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