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揚子晚報報道,10日,揚子晚報官方微博做了微調查,向網友徵集是否也遇到過類似無厘頭的職場規定,不少網友對自己或朋友遇到的「雷人」規定做了個「大吐槽」。快來看看,你工作的單位是不是也有這些讓人「莫名其妙」的規定呢。
1、一公司新規定:不准請病假「不准!我們相信,既然您有體力去看醫生,您就有能力來上班。」
2、網友「大王請賜死」:上下班期間不坐電梯,走樓梯的,在樓梯口簽到,可以免費領取酸奶一罐!
3、某公司:「入職不足一年的男員工不得談戀愛」,「更換男女友達三次後永久禁止在公司內部找對象。」
4、網友「塞納河」:手機鈴聲不得設為《愛情買賣》或者《月亮之上》。
5、某公司:員工離婚雙倍退紅包。
6、網友「oasisoasis」:偶男朋友畢業工作第一年的公司,全部住宿舍,早上5點半放音樂起來跑步加做操,新員工全部28公里行軍,行軍途中還要不停地做俯臥撐、跳繩加唱歌。早上8點鐘上班,站在位子上先唱國歌,唱完國歌唱公司歌!
7、網友「村上有棵樹」:我是一家量販式KTV服務員,最煩的是上班前必須集體在門口念口號,最受不了的是還要跳《感恩的心》。
8、網友「米普莉婭」:上廁所不沖馬桶,扣分;在走廊上喧嘩,扣分;給同事起外號,扣分;給上級起外號,加倍扣分;吵架,扣分;跟上級吵架,加倍扣分;公司食堂吃飯剩餘超過50%,扣分;上班看外網、小說、上msn、qq、用工作軟件聊天,扣分。
9、某私企:每位員工的父母、妻子和兒女過生日時,員工必須請假一天陪家人過生日。如果是父母過生日,就必須為父母做一天飯,滿足父母一個願望,為父母洗一次腳;妻子過生日,就必須陪妻子逛一次街,買一件衣服,看一場電影;兒女過生日呢,就必須要帶孩子去一次公園,吃一次生日蛋糕,陪孩子做一次遊戲。為了防止有些員工不能按這個「規定」去做,經理還特意把每位員工的家人生日和聯繫電話都記了下來,以便查訪。但凡違反這個規定或是執行過程中打折扣的員工,一經發現,第一次扣除季度獎金,第二次扣除全年獎金,第三次則無條件解聘。
10、某企業:「我司開設職工食堂,免費提供工作餐,由於中午用餐人數眾多,時間緊湊,食堂阿姨無暇顧及所有餐具的衛生清潔,有些餐具上依稀可以看到剩菜殘羹的影子,實在影響食慾。出於自身健康考慮,部分同事自帶餐具。近日管理部私下告知(即沒有以文件形式通知),自帶的餐具必須帶回家清洗!食堂已安裝監控設備,希望大家遵守公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