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韓國《亞洲經濟》報道,據悉,韓國金融業、廣告業、飲食住宿業和美容業等今後將不再被納入工作時間特例業種,每週工時不得超過52個小時(法定工作時間40小時+延長工作時間12小時)。
運輸業、廣電業、電子通信業和保健業等雖仍被劃為工作時間特例業種,但是限定了工作時間上限,且進一步細化了需要延長工時的業務和部門。
經濟社會發展相關機構於上月31日召開第9次工作時間特例業種改善委員會會議,通過了包括以上內容的議案。
在過去的6個月,相關機構一直在推進改善特例業種制度,但最終協商失敗,因此最終通過改善委員會提出了單獨議案。
雇傭勞動部打算以此議案為基礎,經與相關部門協議並經立法預告後,於今年6月向國會提交相關法案。
但是,對於特例業種范圍和工作時間上限設定等,勞資方面的意見還不統一,且兩大工會組織之一的民主勞總未參與委員會會議,料想將來的立法過程會遭遇困難。
公佈的議案以現有12個業種的工作時間特例制度為對象,在韓國標准產業分流表上以業種細分類為標准,將其重新劃分為26個,其中只有10個被認定為特例業種。
陸地運輸、水上運輸、航空運輸及其他運輸相關服務業、視頻光盤製造和供貨業、廣電業、電器通信業、保健業、下水廢水和糞便處理業以及社會福利服務行業依然被歸類為特例業種。
而倉庫保管行業、汽車及零部件銷售行業、商品販賣及中介行業、零售業、金融業、保險公積金行業、金融及與保險相關服務業、郵政、教育服務業、研究開發行業、市場調查及輿論調查業、廣告業、住宿飲食行業、建築產業設備清掃業、美容洗浴及類似服務行業則被剔除出特例業種。
該議案表示,「有特殊的公益性或有顯著的工作特性,使得通過其他例外規定難以解決、且超過延長工作限度後仍需要進行工作的業種,工作時間特例制度是最後的手段」,「僅以經營方面的必要性、季節週期業務量變動等因素來判定是否屬於特例業種,這是不合理的」。
對於每週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度,法律本身規定有上限,勞資通過協議將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自由決定該限度。
這一議案若得以施行,原本被劃定在特例制度范圍內的400萬名(佔整體勞動者人數的37.9%)相關工作者將減少至140萬名(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