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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街頭的小店 【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香港街頭到處都是小店,這是郎咸平的一個演講主題。
去過香港,那裡真的沒有大超市。街頭到處是小店,尤以三四十平方米的便利店居多。當時在想,是不是香港地皮貴,大超市佔地多,入不敷出才無法在香港立足。
郎咸平說了一些有意思的數據:在中國,如果開一家小商店,有15種稅費,和家樂福、沃爾瑪這樣的大超市一樣,其中包括5%的營業稅,17%的增值稅。而在香港,小超市、小商店稅費全免,只有兩種稅,一是千分之一的註冊資本金,二是利潤稅,賺了錢之後只要上繳17%的利潤稅,如果不賺錢呢,就不用交稅。
兩種完全不同的稅負,就會導致完全不同的結果。在中國,小店稅負高,它無法從規模上取勝。而大超市有規模優勢,又可以聘請會計師幫著合法避稅,所以大超市的日子過得非常滋潤。小店因為「斗」不過大超市,久而久之,大超市就有了定價權,還可以綁架供貨商,擁有了價格壟斷權,本來超市裡的物價應該比小店要低,但實際上我們在小店購物時,小店老闆經常會告訴你:「這商品在超市裡要貴多少錢。」這其實是非常可笑的事情,超市事實上已經成為一個「宰人」場。
而香港剛好相反,小店稅負非常低,東西也便宜,大超市在價格方面根本無法與小店競爭,這就是香港沒法開大超市的真正原因。
在內地,有「沃爾瑪一公里死亡圈」的說法
在內地,有「沃爾瑪一公里死亡圈」的說法,意思是如果一個城市裡開出一家沃爾瑪,那麼在它一公里範圍內,其他零售小店將遭遇毀滅性的打擊。表面上看,這是一種「大魚吃小魚」的現象,但實際上根源卻是稅負問題。
現在地球人也知道香港的稅負低,從奶粉、時裝到iphone、ipad,最好到香港去買,珠三角地區的消費者跨過羅湖橋等出境口岸到香港購物,已是尋常事,而每年聖誕、春節期間內地的赴港購物團,也成了內地旅行社主打的游線之一。
商務部曾做過一項調查,手錶、箱包、服裝、酒、電子產品五類產品的20種品牌高檔消費品,內地要比香港貴45%,比美國貴51%,比法國高72%。如果想買價值10000萬元的商品,選擇去香港,足足可以節省約5000元,這節省下來的錢可以讓消費者在港澳進行一次一周遊,花同樣的錢,卻能旅遊購物一舉兩得,實在太划算了。
香港的低稅收政策理念在於「放水養魚」,在財政盈餘的前提下,始終堅持與民分利、藏富於民,共享經濟繁榮。其理念讓人讚歎。據統計,2010年,香港富裕人口增長率達33.3%,連續兩年位於全球之首。不論社會平均財富,還是最富有的人,低稅負的香港在兩岸四地、亞洲乃至全球,都可圈可點。
越南「國窮民富」現狀 值得我們深思
香港的稅負是我們的一面好鏡子,值得我們借鑒學習。而我們呢,各種民生商品和服務,只聽漲價聲,不見降價聲,民眾提出降低稅負或將稅收更大幅度地向民生領域傾斜,有關部門的決策者們總是說中國有中國的國情,或者環顧左右而言其他。其實,高稅負是不利於經濟長期發展的,只不過被民眾忍受著。
中國是一個國富民窮的社會。近年的「三公」問題,又頻頻曝出濫用「納稅人血汗錢」的新聞,看看這些政府部門用掉的錢,想想政府手中的錢真是多得可怕。去過鄰國越南,此前總認為越南人民非常貧苦,到了越南之後,才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越南是一個「國窮民富」的國度,在河內,據說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從事零售業。走在河內街頭,到處是小商舖,人們過著悠閒的生活。帶團的導遊告訴我,越南人開店不需要什麼費用,稅負非常低,價格也便宜。因此在越南也是見不到大超市的。越南人出行主要靠摩托車,他們一次辦證終生使用,此後不需年檢,也沒有什麼年檢費。更讓我感慨的是,從下龍灣乘車到河內,五個小時的路程,竟然沒有一個收費站。
據2008年數據顯示,越南只有不到3%的國民要繳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占稅收比重不到3%,稅收主要來自企業營所稅。曾有消息說,越南30萬名公務員,只有總理一個人達到所得稅稽徵標準。
還利於民 還是與民爭利
還利於民還是與民爭利,這其實是理念問題,但時至今日,我們仍然沒有釐清。
我們建立了龐大的稅收體系,稅收績效和手段可以用「威猛」來形容。我有一朋友,開了一家網店,剛剛開始賺錢,有位記者為他寫了一條新聞稿,結果第二天稅務人員就拿著報紙找上門來了,要求查賬補交稅款,還要罰他的款。
《南風窗》曾刊載過一篇文章,談及中國取消農業稅的「現實條件」。文章說,好多稅種設計時就不計成本,收1塊錢的稅,哪怕5毛甚至8毛的成本也在所不惜。最典型的是農業稅,北京在廢除農業稅前能收約8000萬,直接成本就有6000萬,全國可征600億,成本可想而知。如果農業稅徵收成本低一些,是不是還會繼續征下去呢?
都說一切發展都是為了人民,但國富民窮,貧富懸殊,已與我們的願望背道而馳。生產與分配的關係,這是一個「天問」。讓老百姓富起來,讓老百姓活得有尊嚴,有幸福感,並不僅僅依靠發展生產就夠了,還得讓利於民,不與人民爭利,時刻想著讓人民群眾共享發展的成果,這才是我們的宗旨,這才能維護社會和諧,走向更好的發展。
「稅負是否過重」,現在不僅僅只是一個話題,而且成了大家的一種切身感受。
房產稅、物業稅、車船稅、煙草稅……各式稅種「粉墨登場」,都言之鑿鑿,都說「加稅有理」。稅收是財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稅收還有另外一個「功能」,是一種二次分配手段,可以縮小貧富差距、增進社會公平的「調節器」,但面對日益擴大的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稅收有沒有實現公平?也就是說,條件相同的人應該納相同的稅,條件不同的人應納不同的稅,無論哪種稅都要與納稅人經濟狀況相適應,但普通民眾對於稅收卻感到是在「劫貧濟富」。
要讓納稅人感到幸福,道理非常簡單。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政府把稅收上去了,如果把人民的福利搞上去,稅負再高人民也會高興。
國外一些國家的稅收具有鮮明的「民生」導向,如社會保障、教育、醫療、住房和公共服務,開支一般佔了稅收的70%-80%,政府自身消耗所佔比例很小。而我們剛好相反,政府的民生開支只佔總稅收的30%左右,而政府本身消耗了大量的稅收。
這也許就是民眾對於當下稅收不太美好的感觀和體驗的根本原因。稅收與民眾的關係,就像水和魚,蓄水才能養大魚,魚缸裡的水抽取得太多,魚就少了生存空間,惴惴而不安,自然少了「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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