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市民于先生反映:前日,他在一家餐廳開具發票時,發現中獎1000元,服務員告知他需去相關部門繳納個人所得稅。于先生疑問,發票中獎是否需要繳稅?
回復:北京地稅熱線人員稱,單張發票中獎金額不超過800元,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800元,市民需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偶然所得」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