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證券時報報道,歷時3年半、耗資近2000萬港元,長達360多頁的雷曼事件調查報告昨日出爐。香港立法會研究雷曼迷你債的小組委員會認為,政府官員及監管機構高層要為雷曼事件負上責任,並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以及香港金管局金融管理專員。
此外,委員會還就加強監管金融投資產品銷售等方面提出超過50項建議,其中包括:將銀行經營的證券業務納入證監會管轄範疇,組成單一監管機構以解決金管局和證監會分工複雜的問題等。
監管機構均遭點名批評
雷曼事件小組委員會指出,香港金管局及證監會的監管權力分工複雜,不利於處理投訴。雷曼兄弟相關迷你債券及結構性金融產品所引起的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何鍾泰指出,金管局應為事件承擔主要責任。何鍾泰表示,委員會認為,事件的發生表明香港金管局的工作並未奏效,未能監察到違規銷售等現象的存在,隨著銀行證券業務的發展,香港金管局的監管並未相應加強,銀行從事證券及期貨業務的人士無需持牌,金管局對銀行進行相關活動的規管仍主要依賴銀行自身。另一方面,很多銀行在出售如雷曼等迷你債券時,以私人配售的方式進行發售,依法律無需向金管局披露,也是造成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雷曼事件小組委員會還譴責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稱其未發現銀行銷售手法有嚴重不當,要為雷曼事件負上最終責任。
調查報告指出,對證監會前行政總裁韋亦禮未能及時制定相關修訂法例感到「極度失望」,指證監會應為未能及時將對結構性金融衍生產品的公開要約規管由《公司條例》的招股章程制度轉移至《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投資者要約制度負上一定的責任。
另外,委員會表示對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香港財庫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認為香港兩人的監督工作沒有達到公眾期望。
金管局和任志剛出聲辯護
對於調查委員會的譴責,任志剛發表聲明稱,不能認同報告對他所作的結論。他表示,自己多年來在金融領域服務,自問盡心盡力、鞠躬盡瘁。雷曼事件是在全球金融危機下產生,影響波及全球,香港也不能獨善其身,這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他還稱,各監管機構自事件發生以來一直致力於協助受到影響的投資者,包括調查懷疑違規的銷售個案,更推出回購協議,讓受影響的投資者盡快取回款項。香港立法會議員黃宜弘也在立法會會議後為任志剛辯護,認為整個事件並非應由某些官員負責,公眾應當公正對待雷曼債券事件本身。
金管局也發表回應,稱立法會的報告並沒有全面考慮金管局所提交的資料和陳述,也沒有充分考慮金管局在雷曼倒閉前已經採取的監管行動。金管局表示,將仔細研究兩份報告,並將定期檢討以及在適當情況下推出進一步措施,加強對銀行的監管以及保障投資者利益。
香港證監會則表示,將在今年第四季度成立投資者教育中心,承擔更廣泛且涵蓋整個金融服務界的投資者教育職責。
特區政府也在聲明中表示,會詳細研究報告內容和有關建議。特區政府還表示,證監會已於2010年落實一系列旨在完善對中介人向公眾推銷投資產品的監管的建議,包括對提供產品重要事項聲明、設立冷靜期、披露銷售過程中涉及的商業利益(包括佣金和費用)等作出規定。
雷曼苦主抗議遊行
昨日,在立法會外,約有80名雷曼迷你債受害投資者,手舉多張黑色橫幅抗議,並在中環舉行遊行。據悉,雷曼迷你債事件受害者當中還有約3000人未獲得任何賠償。因此,也有受影響的投資者批評政府處理雷曼事件沒有效率,太過拖拉。
據雷曼事件小組統計,雷曼迷你債券銷售當時在全港共涉及約3.5萬人,所涉及的銀行賠償和解總金額高達95億港元,但由於和解方案的不同,大部分投資者都沒有得到百分之百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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