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立法會早上繼續審議競爭條例草案的修正案。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出修訂,要求負責處理反競爭行為投訴的競爭委員會,日後如修訂指引,必須先得到立法會批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指,草案有規定競委會發出及修訂指引前,要先徵詢立法會意見,認為有關修訂無需要。公民黨湯家驊亦指,競委會的指引並沒有法律效 力,修訂是本末倒置。
會議開始時,由於在席議員未有表示要發言,開始表決政府提出的修正案,不足一小時已通過政府部分修訂。計劃拉布的人民力量陳偉業解釋,自己開會時遲到三十秒進入會議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