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本月底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將為約束勞務派遣等界定門檻。
《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近日,全國總工會向各級基層工會下發文件,要求各級工會通過各種途徑,把職工群眾的意願和建議反映到立法機關,為了規範勞務派遣制度提供參考依據。從各方上報的情況來看,修改建議主要集中於對勞務派遣,首先有建議將勞務派遣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作明確界定,滿兩年的勞務派遣工轉為勞動合同制的職工,勞務派遣工應該享有「同工同酬同待遇」權利。
對此,全國總工會就建議,對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三性」崗位作明確界定。比如臨時性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工作崗位。輔助性崗位是指為用工單位主營業務提供服務年限不超過兩年的相關崗位。替代性崗位是指用工單位勞動者因享受法定假期或法定權利暫時空出的崗位。此外,全總還建議規定「用工單位應將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勞務派遣工轉為勞動合同制職工。」
其實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我國勞務派遣工數量激增。全國人大常委兩次專題調研,都把勞務派遣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檢查組在調查的過程當中發現,各種所有制的企業都有不同程度地使用勞務派遣工,其中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使用較多。
勞務派遣工據保守估計全國大約有2700萬,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在一些壟斷國企和事業單位表現的尤為明顯尤其是石油和電信行業,為何他們鍾愛勞務派遣用工方式呢?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給出了答案。
岳屾山:由於它跟派遣工之間沒有一個直接的勞動關係,這個時候如果出現工傷,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務合同等等一系列問題,是跟它沒有什麼關係的,這個勞務派遣工是直接找勞務派遣公司,等於說是給它直接設置了一個防火牆,也就是說它的用工風險降低了很多。
除此以外用勞務派遣工來規避編製受限制的問題令事業單位也情有獨鍾。
岳屾山:被濫用的原因可能是跟法律的規定不夠細緻有關係,另外一些事業單位或者是大型的國企他們有人員的編制限制,有工資總額的限制,如果說有工資總額限制的話,這種勞務派遣費用是可以作為一般性支出,不佔單位工資總額的。
其實,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的適用範圍做了嚴格限定,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然而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歐成中提案,應該出台相關細則明確規定勞務派遣制度的用工範圍。
歐成中:我們國家的勞動合同法承認勞務派遣是一種合法的用工形式,但是對這項制度的實施是有明確的限制的,現在是用在所有的崗位,建議就是我們要加緊出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細則,對勞務派遣制度要進行明確的規定,什麼叫臨時性,什麼叫替代性,得把工作崗位給明確下來。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鳴起表示,工會針對目前出現的侵犯勞務派遣工權益的問題和政府的勞動行政部門一起對這些事件進行調查,並且推動制定更加具體的規範,同時推動在勞務派遣公司當中建立工會,從勞務派遣公司的角度來維護職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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