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香港特區政府環境局局長黃錦星4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特區政府近年來致力於改善空氣質量,初見成效。與1999年相比,2011年香港路邊的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和微細懸浮粒子(PM2.5)水平,分別減少33%和28%。他還說,香港已在去年底完成所有14個空氣質量監測站的PM2.5監測儀安裝作業。
黃錦星介紹說,14個空氣質量監測站中有11個是一般監測站,覆蓋全港由東至西、由南至北的主要地區,土地用途涵蓋住宅、住宅商業混合發展區、住宅商業工業混合發展區、郊區、市區等不同類別。其餘3個是路邊空氣質量監測站,分別位於銅鑼灣、中環和旺角,所在地大廈林立、交通繁忙、行人眾多,監測數據較具代表性。香港採用國際認可規範設計監測網絡和選定監測站位置,並嚴格執行質量控制及質量保證制度,確保監測數據高度準確可靠。
他還表示,特區政府為改善道路空氣質量,已經實行了一系列旨在減少廢氣及PM2.5排放的措施,並初見成效。這些措施包括:推廣燃燒石油氣的車種以取代燃燒柴油的出租車和小型巴士,引入先進的黑煙測試方法,提高黑煙車輛的定額罰款,規定歐盟前期的柴油車輛必須裝設微粒過濾器或催化器,收緊車用柴油規格至歐盟五期,以及進一步收緊新登記重型柴油車輛的排放標準,實施定額罰款杜絕停車等候引擎空轉等。
此外,特區政府從2007年起提供多項資助計劃,鼓勵車主換購更環保的車輛,其中包括為環保車輛提供首次登記稅寬減等。2011年3月,特區政府成立3億港元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鼓勵業界引入更多綠色創新運輸技術,使用低排放和節能交通工具。特區政府還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建議撥款2億多港元,供巴士公司購買電動巴士和混合動力巴士試驗行駛。
黃錦星說,為更全面減少道路空氣污染,特區政府正著手研究立法規管非路面流動器械的空氣污染物排放,以及研究減少船隻廢氣排放的措施。在2012-2013年度,特區政府在改善空氣質量方面共撥款6億267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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