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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駐港特派員:涉港外交 真情呵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7-0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7月5日報道,過去的15年,「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生根開花、結出碩果;涉港外交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茁壯成長……

在港島半山的堅尼地道,和風麗日下的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大樓內,第五任特派員宋哲侃侃而談。來港履新未足兩個月,就迎來香港特區成立15週歲的慶典,宋哲自覺「十分光榮」,又感「責任重大」。

領事保護 細緻入微

6月12日,一場別開生面的「涉港領事保護圖片展」在公署大樓上演。特派員宋哲變身為「導賞員」,向來自香港各界代表和媒體代表等160餘人介紹了公署領事保護的成績。參觀者還收到了特別印製的《香港中國公民外游提醒》手冊。

這是公署加強領事保護預防性宣介工作的一個縮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單是回歸後身份的變化,更是感情的認同、血緣的歸屬。2004年東南亞海嘯、2006年香港旅行團埃及車禍案、2006年所羅門撤僑案、2008年撤離滯泰香港同胞、2010年菲律賓「8·23」人質事件、2011年解救被困利比亞的香港鳳凰衛視記者……香港回歸15年來,在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與駐外使領館及特區政府密切配合,已處理涉港領事保護案件逾10000宗。

2011年春節前夕,外交部統籌協調,包機直飛埃及盧克索,接回169名香港同胞。有香港市民在報紙上刊登「香港人真有福」整版廣告,表達對中央政府的感謝。

宋哲強調,不論涉港領事保護案件大或小,外交部、駐港公署和駐外使領館都會第一時間提供協助。

危難時刻見真情,時任特區保安局副局長的黎棟國對此感同身受:「每當港人在外遇到危機和意外,都在第一時間得到外交部駐港公署和駐外使領館的協助。」

對外交往 更上層樓

回歸祖國以來,作為WTO的創始成員之一,香港特區一直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與WTO的相關活動。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特區與WTO相關的對外交往得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強有力的支持。回歸以來,公署已協助特區申辦和舉辦重要國際會議70餘次,安排香港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份出席國際會議1400多次。

2009年5月3日,東盟和中、日、韓正式建立亞洲「區域外匯儲備庫」,香港金管局以獨立貨幣當局身份加入。最近,香港以普通會員身份加入國際衛生術語標準制定組織的有關程序也即將完成。在中央政府協助下,特區政府還加入了其它數十個政府間國際組織。

宋哲介紹說,除了與國際組織之間的積極互動,特派員公署還指導特區政府執行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授權特區對外談判、簽署或修訂雙邊協議,更多次協助香港同胞競逐國際組織的重要職位。

2006年,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特區衛生署原署長陳馮富珍競選並勝選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今年陳馮富珍更成功連任。

不懈努力贏得豐碩回報。被譽為全球信息通信產業奧林匹克的「國際電信聯盟世界電信展」2006年在港舉行,是該展創辦30多年來首次在日內瓦以外的地方舉辦。「亞洲國際航空展」2007年也從新加坡移址香港,現已連續在港舉辦多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和世界貿易組織的部長級會議,以及《財富》論壇年會等先後在香港成功舉行。

條約法律 護航繁榮

今年4月,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CCH)決定在港設立辦事處。該辦事處是HCCH繼在阿根廷設立拉美辦事處後,在全球範圍內的第二個區域辦事處。

此前,為配合特區將香港打造成為「區域法律服務及糾紛解決中心」的施政方針,公署成功推動了解決印度承認和執行香港仲裁裁決、協助特區參加聯合國國際法貿易法委員會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

如今,香港以中國代表團成員等適當身份參與了41個以國家為單位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活動,以「中國香港」名義參與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涉及經濟、貿易、金融、運輸、通訊、衛生、環境、旅遊、文化等眾多領域……頻繁的對外交往活動中出現的條約法律問題,往往成為特區首先需要面對的難題。

宋哲說,公署在堅定不移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下,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創造性地運用國際法,妥善處理了一系列涉港條法問題。

15年來,公署共辦理了多邊條約適港手續170餘項,協助特區參加國際條約會議180餘次,提交各類適港多邊公約履約材料500多項,授權特區對外談判、簽署和修訂司法、投資、民航等領域雙邊協定320多次,協助特區處理司法協助1700餘起。

涉港外交 創出新天

15年前,香港特區成立伊始,涉港外交也新鮮面世。「一國兩制」是一個偉大創舉,涉港外交沒有先例可循。

面對難題,公署迎難而上。宋哲強調,15年來,公署始終堅持從香港實際出發,凡是有利於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有利於促進香港繁榮穩定、有利於維護港人合法權益的事,公署就解放思想,以開拓精神和與時俱進的態度,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

例如,在國際組織在港設立代表處問題上,根據國際法和國際慣例,設處協議應由中央政府與相應的國際組織簽署,但由於代表處是設在香港而非內地,需要特區政府承擔相應義務。因此,公署創新思路,建議採取由中央政府和有關國際組織簽署正式協議,同時由特區政府與對方簽署具體行政安排備忘錄的做法。這樣既符合法理又兼顧實際,難題迎刃而解。

涉港外交碩果纍纍,公共外交再錦上添花。回歸15年間,10多萬香港中小學生參與「香港杯」外交知識競賽;4000多人次參觀外交部駐港公署;「外交大講堂」舉辦了100多場;更有大學生外交夏令營、國際形勢報告會等吸引了青年目光。

展望未來,宋哲期許良多。他說,過去的15年,是「一國兩制」實踐取得巨大成就的15年,也是特區對外交往極大發展、在國際舞台上展示獨特風采的15年。今後,公署將繼續與特區政府緊密配合,與香港各界同胞共同努力,攜手開闢香港對外交往更加美好的未來。

香港回歸15周年
      責任編輯:Fa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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