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評社7月13日報道,香港廉政公署昨日正式拘捕新任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和另外兩人,懷疑他們在申領政府房屋津貼時,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麥齊光事發後已提出請辭。
麥齊光於7月6日被報章揭發同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在1986至1988年間,互租對方位於北角城市花園的物業,為期27個月,估計涉及款項約25萬元。當時麥齊光曾否認違規,問心無愧。不過,兩人稍後再被揭發當年相隔兩天購買同一座樓、樓上樓下的單位,面積一樣,價錢亦約93萬元,麥齊光辯稱是巧合。
不過,二人再被揭發互相授權對方出售自己單位,買賣合約都是對方的名字。他們在買樓時不但於同一家公司進行按揭,賣樓時亦委託同一家律師樓。對於被質疑是對方所持單位的實際業主,涉嫌合謀騙取政府租金津貼,曾承諾於本周交代詳情的麥齊光,前日轉軑拒絕回應。
根據當年的政府房屋津貼規定,有關津貼不可用於自己名下的物業上,加上早前接獲民主黨的貪污投訴,廉署逐正式展開調查。據悉,廉署立案後,根據已曝光的資料包括買賣合約等文件,均顯示麥齊光和曾景文涉嫌詐騙房津的表面證據成立,至昨日早上拘捕麥、曾和另外兩人,懷疑他們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大批傳媒聞訊趕到位於北角的廉署總部門外等候。由於案件涉及高官,廉政專員白韞六昨午返回總部親自處理案件。
廉署發言人指,由於調查進行中,現階段不會作進一步評論。律政司發表聲明,指現階段不會評論麥齊光一案,但考慮到公眾利益,律政司會盡快表明將會如何處理此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已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處理該案,必要時會作出檢控。
政府發言人昨日宣佈,麥齊光提出辭任發展局局長一職,有關工作即時由財政司司長處理,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新政府上場僅十二日,已有問責官員辭職。前梁振英競選辦主任的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對麥齊光辭職感到非常遺憾,但認為是明智之舉。她又將麥齊光同政府劃清界線,強調事件涉及官員的個人操守問題,與施政無直接關係。她又謂,現時適值暑假,相信麥的離任對新政府工作進度影響不大,但政府需要找人填補空缺。至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則拒絕回應,指現階段不適合作任何評論。
現年62歲的麥齊光,入加政府36年。他於1976年8月加入政府任助理工程師,1994年8月晉陞為總工程師,1997年5月晉陞為政府工程師,並於2002年11月起出任路政署署長。他於2006年9月獲委任為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其後政府於2007年7月改組後,他出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至2010年6月,退休後獲委任為發展局四川重建小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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