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審計署今日在其官方網站公開2011年度部門決算,2011年審計署「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87.06萬元,全年支出決算數為2466.61萬元(含使用上年結轉資金87.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99.69萬元,全部為車輛運行維護支出。
據悉,納入審計署2011年度決算彙編範圍的單位包括:署本級、10個所屬單位和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已進行企業化改制,按照財政部要求,單獨編製企業相關報表,不再納入審計署2011年部門決算編報範圍。
據統計,審計署2011年度收支總決算140117.83萬元,其中:收入總計140117.83萬元,支出總計140117.83萬元。
2012年審計「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687.06萬元,與2011年財政撥款預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61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205.06萬元,公務接待費865萬元。
以下是「三公」支出詳細:
1.因公出國(境)費594.14萬元(含使用上年結轉資金0.53萬元),包括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批准的因公出國(境)計劃,全年安排署本級、10個所屬單位和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因公出國(境)團組68個、345人次,其中:部級領導參加世界審計組織、亞洲審計組織以及聯合國審計、訪問外國審計機關8個團組、40人次,司局級、處級及以下審計人員與外國審計機關同職級人員開展雙邊交流、參加世界審計組織、亞洲審計組織以及其他國家審計機關組織的國際研討會和業務培訓班等60個團組、305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999.69萬元,全部為車輛運行維護支出,主要用於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以及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開展跨省或省內跨市(縣、區)審計監督所需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11年,審計署本級及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的公務車輛編製數為206輛,實有公務車200輛,平均每輛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較2010年下降0.41萬元。公務車輛運行維護成本較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現有車輛使用時間長,車輛油耗大,維修成本偏高;二是審計機關沒有配備業務用車,審計時,為解決省內或同城審計人員的交通問題,使用公務車接送審計人員。
3.公務接待費872.78萬元(含使用上年結轉資金86.93萬元,受工作進度安排等客觀因素的影響,部分任務2010年未能全部實施,延續到2011年繼續執行,相應的公務接待費86.93萬元延續到2011年繼續執行),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其中:(1)涉外的公務接待費支出172.71萬元。全年接待國外來訪團組25個(含部級以上國外代表團12個,如奧地利審計院院長、法國審計法院院長、南非審計署審計長、瑞典審計署審計長等率領的代表團)。(2)其他公務接待費支出700.07萬元。主要是用於審計署及18個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與其被審計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交換審計情況、交流審計意見等公務活動所必需的會議室租賃、交通費和工作餐費等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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