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晚報報道,今天上午記者獲悉,「7·21」暴雨京港澳高速被淹車輛賠償協議已出台,部分車主向媒體透露了協議內容。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首發集團方面未對此進行任何官方表態。
根據涉事車主提供的《北京「7·21」特大自然災害京港澳高速公路車輛及相關損失處理協議書》,上面列明甲方為首發集團,乙方為車主。協議書顯示,首發集團分擔賠償車輛受損前實際價值與已獲保險賠償之間的差額、有保險的車輛賠償保費以及出行補助2000元。此外,若首發集團未能按協議規定向車主支付款項,每遲延一日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三向車主支付違約金。同時,還有車主反映,協議書有另一「版本」是針對沒有買保險的車輛,首發集團將以每月千分之六的折舊率計算後給予車主相應的賠償。
《協議書》稱,在「7·21」特大自然災害中,暴雨引發的洪水導致京港澳高速公路南崗窪公路兩側護堤決口,洪水在短時間內湧入高速公路造成乙方車輛被淹受損,鑒於乙方車輛進入甲方管理的高速公路,甲乙雙方形成通行服務合同關係,甲方作為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依法按照公平原則,同意與乙方共同承擔災害造成的損失。
還有車主表示,協議規定首發集團分擔「差價」、「保費」和「補助」。但與對方具體協商簽協議時,只有後兩項賠償,差價一項並未涉及,因此部分車主拒絕簽字。據悉,目前已有部分沒買保險的車主簽了協議。「可能因為在沒談及差價賠償的情況下,一些買保險的車輛賠的反不如沒買保險的車輛多,沒買保險且折舊率較低的受災車主可能覺得容易接受。」有車主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