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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領導人肖像做廣告是違法行為 【文匯網訊】據中原網報道,「鄭州市一家餐廳『港灣』的電梯裡,竟然使用國家領導人的照片做廣告!」8月17日上午,網友「英俊大皇兄」的一則微博引起了網友關注。經八路工商所所長潘磊表示,此舉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已責令該餐廳拆除。
周總理的肖像成了餐廳廣告
港灣餐廳的電梯間裡,貼著一張周恩來總理的畫像,這幅畫來自小學課文《一夜的工作》。
「廢寢忘食的恩來,為了港灣的發展,為了年輕人的休閒,特批只准來港灣休閒。」畫像上的廣告語引起網友的極大反感。
「HELLOO良」:無德商家!超可惡!
「蘑菇姑涼」:太過分了這種行為!
違法廣告已被拆除
8月17日上午,中原網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鄭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經八路工商所工作人員現場查看後,於當天下午責令該餐廳拆除廣告,並下達了詢問通知書,要求餐廳負責人蔣某下週一攜帶相關證件到工商所接受調查。
潘磊表示,調查完畢後,經八路工商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法規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廣告「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違反規定的,由廣告監督管理機關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停止發佈、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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