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鳳凰網報道,10月18日,中國最大的工程機械製造商三一集團召開新聞發佈會,就風力發電項目在美受阻一事起訴奧巴馬政府事件說明。三一集團表示,關聯公司Ralls已向美國聯邦地方法院遞交訴狀,將奧巴馬總統和美國外商投資審查委員會列為共同被告。本案將於11月28日開庭。三一集團副總經理吳佳梁說,對這場訴訟充滿必勝信心。
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會同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美國研究所副所長牛新春,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教授張國慶,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出席發佈會。
據媒體報道,9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以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簽發行政命令禁止三一集團關聯公司Ralls公司(羅爾斯)在美國俄勒岡州一軍事基地附近興建4座風力發電廠,並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星期之內從上述場地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並且在90天之內從這個風力發電項目中撤出全部投資。奧巴馬在簽署的行政命令中宣稱,依美國特拉華州法律建立的羅爾斯公司,為中國機械設備製造業企業三一集團兩位高管共同所有。
資料顯示,Ralls公司的股東分別為三一集團副總裁、財務總監段大為和三一集團副總裁、三一電氣有限公司總經理吳佳梁。該公司在今年3月收購了四個在美國俄勒岡州的風電場,希望通過建設風電場並裝備三一生產的風電機,以此為其風電機產品進軍美國市場探路。
該項目此前曾遭到CFIUS(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的禁令。為此,羅爾斯公司9月12日把CFIUS告上法庭,10月1日,羅爾斯公司又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方分區法院遞交訴狀,將奧巴馬追加為被告,並向法院遞交要求法院加快審理此案的動議。
據三一集團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透露:這是美國外資審查委員會成立以來的歷史上第一次有相關的公司或者是被審查一方通過美國法院提出案子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於這一事件,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今天在發佈會上表示,「不起訴解決不了問題。大家知道我們在美國受到不公正待遇,這個命令是奧巴馬總統下的,不起訴他起訴誰呢。我們這次開新聞發佈會,是要告訴公眾,三一在美國到底幹了什麼事,我覺得我們是依照美國的法律在美國進行了一項非常正常的投資,我們沒有幹什麼傷天害理,更沒有幹什麼危害美國國家安全的事,我們不開這次會議不足以解釋這個事情的真相。」
向文波還表示,通過起訴奧巴馬,也想提醒中國政府,要注意自身的國家安全。
「我們買了美國多少東西了,我們國家領導人座的專機是美國的飛機,我們要不要擔心一下國家安全問題啊,我們幾十座核電用的美國的核電設備甚至控制系統,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美國人已經在我們中國埋下了幾十顆原子彈。但是我們老百姓想這個問題嗎?當我們向別人敞開我們的市場的時候,我們考慮過這可能對我們國家安全造成影響嗎?」向文波認為中國政府和中國企業在國際交往中最基本的原則應該是,別人把我看成朋友我也把別人看成朋友,別人把我看成敵人我也要把別人看成敵人。
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表示,之所以在美國土地上訴CFIUS、訴奧巴馬總統,表明我們對美國的法制抱有充分的信心。同時,也因為三一過去沒有、將來也不會做任何有損美國國家安全的事情。如果能夠贏得這場訴訟,首先是美國法制的勝利,也將向世界昭示美國是一個只要是合法投資就能夠得到美國憲法保護的國家,是一個可以讓投資者放心投資的國家。
「我們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訴美國總統、訴CFIUS完全是無路可走,被逼無奈。不到萬不得已、萬般無奈,中國人是不會選擇走打官司這條道路的,尤其是在一個陌生的國度,當我們萬般無奈對奧巴馬總統命令提起訴訟的時候,我們確定通過司法的途徑能夠還我們公平正義,能夠洗脫我們的冤屈,能夠恢復我們的榮譽,以晚會我們的損失,最根本的原因我們對美國的法制有充分的信心。」吳佳梁說。
中國跨國訴訟專家郝俊波認為,由於在美國的訴訟程序,一個案件在進入實體的審理之前會在程序上先有一些雙方的往來,現在根據我們的估計,按日程應該在這個月底被告可以提起申請解散的動議。在這個過程中原告和被告之間按程序可以調節,這種情況下案子可能時間會更短一些,但是如果這個案子最終法院決定審理,時間可能會比較長,現在就不好預測。
郝俊波表示,這個案子其實訴訟時間並不是關鍵,它的意義在於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已經變得成熟、自信,已經學會了拿起法律武器,用國際手段來解決國際爭端。這個案件不僅關係到每個走出中國的中國企業的切身利益,而且對美國公民、美國公正,甚至是美國的法制,都會有一個非常重大的意義。
據郝俊波透露,美國官方財政部有關的發言人認為三一肯定會敗訴,因為CFIUS本身有一個規定,說他們總統的有關行政命令不受憲法的司法審查,不受違憲的司法審查。不過,郝俊波認為,從法理來講,這個案子的確還是存在勝訴的希望,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
如果法院最終認定總統的行政命令違反了憲法,或者說某些國會通過的法律違反了憲法,從理論上來講美國的法院是有權利作出改正的,也就是在理論上還是有可能來判決三一在這個案件上取得勝利的。
最近一段時間,有多家中國企業在美國的發展遭遇阻力。10月8日,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發佈最新報告稱,華為與中興可能威脅美國國家通信安全,並建議政府禁止中國通訊設備公司參與美國的所有電信設備業務。
對於奧巴馬總統令,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表示,美國政府對三一風電的項目是赤裸裸的徵收措施,這比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張封殺華為、中興更為惡劣。
梅新育認為這將給中美兩國雙邊直接投資發展投下非常濃重的陰影,給有意到美國開展直接投資的中國企業家心理上面投下非常重的陰影。美國的行為不僅僅是違反了自己的法律,也違反了中美兩國80年代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中國政府方面已經有必要就此與美國方面展開外交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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