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21日正式對外發佈。《規定(草案)》中第23條明文規定,除註冊醫生因醫學上的理由外,禁止任何機構為未成年人進行整形手術。
該《規定(草案)》的起草專家組組長、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建廣表示,中國其他地區的立法都沒有對此現象進行規範,廣州在本次立法中率先「試水」。他說,如今整形美容行業迅速發展,加上一些選秀節目的影響,身心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容易形成錯誤的審美觀念,美容整形低齡化趨勢明顯。
楊建廣認為,基於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應當對整形美容機構進行規範,禁止其對除醫學理由外的未成年人進行整形美容,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其他合法權益。
《規定(草案)》還提到,醫院、整形機構在為未成年人進行整形手術前,應當告知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手術風險,並徵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
《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相關立法工作自今年2月起聯合啟動,立法起草組深入廣州各大學校、社區及相關單位開展調研,將本地對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社區保護、司法保護、校園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及積累經驗結合起來。
立法起草組專門赴港澳地區學習未成年人保護立法方面的先進經驗。楊建廣介紹:「香港、澳門都十分注重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他們每一間學校都配備了至少一名專業駐校社工,為學生提供咨詢或者幫助。為此,我們在起草工作時也將這一項內容寫進來,以達到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目的。」
廣州21日還開通了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網,並通過該網站正式發佈了《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面向社會公眾徵集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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