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要敢於舉債,善於優債,未來佛山還有舉債的空間。」佛山前三季度經濟分析會上,市財政局局長黃福洪這樣表態。他透露,佛山最近兩年將迎來還債的高峰期,每年還債額高達200億元。越要還債越要舉債。這番講話折射出目前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舉債衝動。
黃福洪「敢於舉債」的重要根據之一是:「以1978年作為基數,中國財富增長了300倍,但中國貨幣投放已增長9000倍,即當年的1塊錢等於現在的30塊錢,越早投入,建設的成本越低。」這也是所有地方政府「敢於舉債」的擋箭牌。
其實僅就佛山而言,200億債務相對於2011年360億地方一般財政預算收入,負債率為55 .55%,並未超出100%的國際風險警戒線。加之,佛山作為珠三角第三大市,也有雄厚的償債基礎,債務風險大小尚待評估。但公眾更關心,地方政府大規模舉債衝動難以遏制,最終會否釀成金融風險。審計署數據顯示,2009年推出「四萬億」後,地方債務餘額當年就增長61 .92%,到2010年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0 .72萬億元。其中今年到期的債務有1.84萬億元。
地方舉債沖動恐怕並非黃福洪的「機遇論」可以完全解釋。廣東省財政科研所所長黎旭東就認為,從更深層次來看,地方債務風險存在一定體制原因。當前財政分配機制中,中央分配比重太大,地方收入比重太小,尤其是基層比重過小,只能靠銀行借款。加之政績考核的壓力,地方政府難免陷入「越還債越舉債」的怪圈。
有趣的是,如果黃福洪不透露具體的債務數字,誰會擔憂其負債率是否超過風險警戒線?由於全國各地政府債務數字、結構等信息不一,具體風險評估也無從談起。審計署公佈的數據則只能籠統分析,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則需要針對性得出評估結論。
因此,除改進財政分配機制外,地方發債必須納入《預算法》監管範圍。對其數量、用途和結構適時向公眾、媒體公佈、接受監督。黎旭東的建議是:「發多少債、用在哪些項目,地方人大要有個長期預案。人大通過才允許地方發債。政府編制的預算中還要有還款計劃,這樣才能不亂髮債。」
此外,省經濟學會會長王珺強調應盡快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率計算方法,主張採用銀行對地方借貸風險的監管方式。政府抵押也要像企業那樣,在無法支付債務時拍賣抵押物,增強債務風險責任,防止這一屆政府借了錢,扔給下一屆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