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22日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據不完全統計,自2010年1月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至2011年底,中國共有83195名黨員幹部主動上交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共計7.71億元,查處違紀金額39198.28萬元,處理違紀黨員幹部3578人。
2010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同年5月,發佈實施《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
據統計,2010年和2011年,全國各級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談話43萬多人次,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91萬多人次,誡勉談話11萬多人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近400萬人次,函詢8萬多人次。
兩項法規印發後,2011年1月啟動集中報告工作。據統計,除少數黨員領導幹部因出國、患病就醫等客觀原因未按時報告外,全國共有100多萬名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其中,中管幹部全部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率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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