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高度重視信訪工作,不斷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信訪工作。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和拓寬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群眾反映的大量合理訴求得到及時解決,大量矛盾糾紛得到有效化解。從2005年開始,連續7年保持信訪總量、集體上訪、重信重訪、非正常上訪數量下降和信訪秩序明顯好轉的「四下降一好轉」總體態勢。
建立健全體制機制,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以來,隨著我國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一些發展中的矛盾不斷出現並大量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出來。
面對複雜嚴峻的信訪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研究部署信訪工作,推動建立健全體制機制,著力構建信訪工作大格局。2004年,建立了中央聯席會議機制。各地區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形成了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齊抓共管的工作體制。
十年來,我國形成了一系列與形勢任務相適應的信訪工作新機制。
——積極探索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大力推廣河南、山東等地經驗,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區、市)的213個市(地、州)、1500多個縣(市、區)開展試點。
——全力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各級領導幹部面對面做群眾工作,實打實解決問題。2011年,全國縣級以上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達337.2萬人次。
——全面推廣聯合接訪,進一步強化責任、整合資源、及時就地解決問題。截至目前,已有26個省(區、市)、270個市(地、州)和2300多個縣(市、區)建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的聯合接訪機制。
進一步健全法規制度,信訪工作法制化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中央始終把信訪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擺上突出位置,相繼制定出台一系列法規和文件,基本形成較為完備的信訪工作法規制度體系。
——2005年1月10日,頒布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並於同年5月1日起施行,為依法按政策處理群眾信訪訴求提供了基本遵循。各地區、各部門依此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或相關辦法。
——2007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定位、體制、機制等重大問題。
——2008年,頒布《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就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問題作出專門規定。
……
同時,各地區、各部門制定出台配套規章制度2000多項,建立了覆蓋信訪工作各環節、全過程、成體系的制度保障。
全力抓好「事要解決」,群眾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十年來,各地各部門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努力做到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樁樁有人管、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進一步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各級信訪部門普遍公開了信訪工作機構地址、通信辦法、接待時間;建成全國信訪信息系統;設立國家投訴受理中心,分專題受理網上投訴;廣泛實行綠色郵政、視頻接訪、網上信訪、專線電話等做法,形成信、訪、網、電四位一體的訴求表達渠道。
——及時就地解決初信初訪。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強化首問首辦責任制。
——著力解決信訪突出問題,化解信訪積案。緊緊抓住農村土地徵用、城鎮房屋拆遷、國有企業改制方面信訪突出問題,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成批化解。深入開展重信重訪專項治理、信訪積案化解攻堅活動。
—— 妥善解決群體性利益訴求。各級信訪部門認真收集、整理、分析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提出落實、完善相關政策的意見建議,為黨委政府科學民主決策當好參謀助手。2011年,根據群眾信訪反映出來的突出問題,中央組織相關部門開展政策攻關,研究出台或完善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措施,從政策層面推動了相關信訪問題成批解決。
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預防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明顯增強
各地區、各部門始終堅持工作重心下移,預防關口前移,把優勢力量投向基層,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全面深入。連續7年部署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推動工作重心從事後處理向事前防範轉移。健全完善「網格化管理」,建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形成制度。
——縣級信訪工作日益加強。通過組織開展縣委書記大接訪、機關幹部大下訪和部門聯合接訪等方式,引導各地把工作著力點放到縣一級。
——基層信訪工作力量不斷強化。在各地,一批綜合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幹部充實到信訪部門,信訪幹部隊伍結構得到優化;3.1萬名優秀幹部被選派到信訪部門鍛煉,信訪部門日益成為培養鍛煉幹部的重要基地;對全國縣級以上信訪局長進行大規模輪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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