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欲出國定居的唐女士打算賣掉兩年前購置、但尚未使用的傢具,卻發現傢具質量存在問題。為此,她將北京達芬奇家具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並雙倍賠償傢具款45.1萬元。目前,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唐女士訴稱,2010年11月5日,她在達芬奇傢具建國門店全款購買了總價為451000元的傢具,2011年1月18日送貨到家。由於各種原因,房子一直沒有正式入住,有的傢具甚至一直沒有拆包裝。因近期全家有出國的計劃,她打算賣掉這套傢具時,發現沙發把手側面板子鬆動、釘子外露、多處縫線脫落。此後,唐女士曾聯繫達芬奇傢具建國門店,卻被以超出保修期拒不理睬。
唐女士認為,如此昂貴的奢侈傢具竟然質量不合格,當初把商品吹得天花亂墜,卻賣給消費者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故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並責令達芬奇傢具退還傢具貨款、賠償一倍的賠償金,共計902000元。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據瞭解,2011年7月,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揭露達芬奇家居在質量和產地上均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為。達芬奇後發表聲明稱遭媒體誣陷。今年2月10日,新聞出版總署在官網通報了「達芬奇」報道問題調查結果,稱央視報道內容基本屬實,達芬奇公司銷售的部分傢具存在質量不合格等問題,未發現記者收錢,但報道也存在個別採訪對象的身份未經核實、結論不夠嚴謹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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