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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立法要求高官公開個人財產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1-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國青年網報道,越南繼續推進國內改革。繼制定法律賦予國會成員對越南領導人進行信任投票之後,越南繼續訂立法規擴大國會對官員的監督。近日,越南國會以94.98%的贊成票通過了《反腐敗法》(修正案),該法律要求公開化越南高級官員個人財產申報表。

據越南媒體報道稱,23日,會期達一個月之久的越南第13屆國會第4次會議落下帷幕,反腐敗、監督政府與制定措施改善民生成為本屆國會的焦點議題。

越南國會主席阮生雄致閉幕詞時表示,「國會代表、各級部門和相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就有關自己已被托付的任務和權限的實現情況直接向全國人民作報告。國家單位和國家幹部、公務員的活動日益貼近人民,日益公開化、透明化。」

限制官員個人財產增加

10月22日開幕的越南第13屆國會第4次會議,共通過9項法案並就其他6項法案提出修改意見。其中最為引人關注的是在11月23日閉幕式上對《反腐敗法》做出的修改。

由於越南政府此前已簽署了《聯合國反貪污賄賂公約》,並在國會得以批准,該國相關法律必須通過修訂與公約精神相符。為此,最新通過的《反腐敗法(修正案)》要求公開領導幹部個人財產申報表的條款。

據此,越南的領導幹部需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將個人財產申報清單在本人所在機關、組織或單位公佈。與此同時,越南國會代表及地方各級人民議會代表應選人的個人財產申報清單也須在選民代表會議上公佈。這部法律還對領導幹部個人所增加財產的各類義務加以規定,越南國會指定政府負責出台有關領導幹部個人所增加的財產定價、申報人的權力與責任、申報手續與程序等的具體規定。

推出措施建保障房

與此同時,聚焦改善民生與建設法治社會的議題成為本次會議的一大亮點。

對於在越南日益突出的房地產泡沫問題,越南國會代表在本次會議上向越南建設部部長提出質詢,要求解決房地產的凍結狀況、處理休耕、調整房地產結構、平衡房地產供求及處理壞賬。除瞭解凍房地產市場以外,國會還要求越南建設部推出解決社會保障性住房問題的相關措施,並確保從現在到2013年底房地產呈現出積極轉變。

此外,國會還要求越南建設部增強監察工作,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嚴格解決工業、農業、交通、水利等建設項目中的貪污、浪費等消極腐敗現象;盡快擬定《城市管理法》草案並呈遞國會審查。

此前,越南國會常委會做出指示稱,解決越南房地產的凍結狀況是該國2013年亟須解決的任務之一。

修憲由人民提意見

在這次會議中,越南國會代表還通過《組織徵集人民對1992年憲法修正草案的意見》決議。據此,從2013年1月2日到3月31日,越南將通過各種方式徵集對1992年《憲法》修正草案的意見,目的是發揮越南人民「當家做主」權,同時創造越南人民在立憲工作中的共識,並讓《憲法》「體現出越南人民的意志和願望」。

越南國會還以90.16%贊成票通過了「關於繼續試點展開執達吏制度的決議」。「執達吏」或稱「承發吏」,類似於中國人民法院的執行庭,目的是提高越南的司法機關的執行效力。越南國會指定政府直接負責管理到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中央直轄市和一些省份試點落實執達吏制度的工作,對落實情況進行評價與總結並向國會於2015年底召開的會議作報告。

此外,越南國會還表決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根據這項草案,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月收入400萬越南盾提升至900萬越南盾。越南國會認為,這一調整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但符合實際情況,因此會得到越南民眾的擁護。據悉,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於明年7月1日生效。與此同時,本屆會議還要求越南各傳媒機構「負責任地宣傳並創造便利條件讓人民獻言獻策」。

在本屆國會會議期間,越南國會代表十分積極地對政府行使監督的權利。

10月22日,越南總理阮晉勇在開幕式上就曾說,他為未能盡職監管國企尤其是大型央企,導致該國國有企業低效及違法經營,由此給黨和國家造成了巨大損失和嚴重後果,向國民道歉。14日,兩名國會代表對阮晉勇治理國內經濟不力提出尖銳批評,並建議後者引咎辭職。「(政府官員)應開啟(主動)引咎辭職的政治文化。」一名國會代表稱。

21日,越南國會通過了《對由國會、人民議會推選或批准的領導人投信任票》決議。

根據該決議,越南國會將對由國會、人民議會推選或批准的越南政府高級領導人的任務落實效果、權限執行、政治品質道德、生活風格將展開信任投票。確保由國會、人民議會推選或批准的領導人所須具備的標準,確保國家機構穩定運行及效率等。

俄國家杜馬要官員上報大額消費

俄羅斯媒體近日報道稱,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監督官員開支及其配偶子女花銷的一系列法律。規定俄羅斯政府官員及其家人用於每筆購買不動產、交通工具和證券的消費如果超過最近三年家庭的總收入需要上報。在開支與收入不符的情況下,檢察院將通過法院要求沒收非法所得財產。如果國家公務員提供虛假收入信息,將會被解除職務。法律將於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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