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11月26日報道,廣州市民政局原副巡視員易家順涉嫌受賄、行賄一案26日在廣州中院開審。易家順被指控曾向廣州市民政局原局長李治臻行賄近90萬元,以謀求更高職位。
去年初,中共廣州市紀委對外披露了廣州市民政系統系列受賄案,以李治臻為首的民政局官員紛紛落馬,易家順也因涉嫌受賄和行賄罪被調查。
檢方指控稱,2009年至2010年,易家順在擔任廣州市民政局機關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廣州市民政局機關食堂安全管理等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向廣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和廣州市社會福利院飯堂推薦廣州某果蔬貿易公司配送的食品,並在此間收受該公司負責人賄送的人民幣共計20萬元。
2008年至2010年期間,易家順還為廣州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和廣州市殯葬服務中心提供便利,從中收受賄賂逾9萬元。
檢方還稱,2008年8月至2012年1月間,易家順為感謝廣州市民政局局長李治臻在幹部提拔上對自己的幫助,先後18次向李治臻行賄現金共計人民幣68萬元、加幣1.8萬元、港幣5萬元、美金2000元、澳幣5000元。
當日庭審中,易家順承認自己涉嫌受賄,但對具體金額存在異議。易家順2006年從部隊轉業到廣州市民政局,4年多時間內,他從廣州市民政局調研員到機關服務中心主任,最後到副巡視員,職務攀升之快令人質疑,而易家順在庭上堅持認為這是李治臻對他能力的肯定,而非行賄所致。
該案庭審時間持續一天,法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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