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目前,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逐步完善,中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以憲法為中心,由240多部(件)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規和8600多件地方性法規共同構成的人權法規體系,標誌著中國人權保障已經逐步走上了規範化、法律化、制度化的軌道。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人權法律保障體系已經形成」。
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理事長黃孟復12日在此間舉行的「第五屆北京人權論壇」上作出上述表示。
黃孟復在致辭中闡述了中國在進入新世紀以來在人權事業上取得的巨大成績。他說,2004年3月,「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後,中國相繼制訂了《物權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修訂了《選舉法》、《殘疾人保障法》、《國家賠償法》、《刑事訴訟法》等一批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的法律,同時簽署了一批保護公民權利的國際公約,進一步加強了對中國公民人權的全面保護。
黃孟復指出,十年來,中國經濟年均增長10.7%,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人均GDP超過5000美元,進入中上等收入國家行列。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快速發展,初步建立了世界上覆蓋人口最多的社會保障體系和醫療衛生體系,全面實現免費義務教育,較好地解決了十幾億人口的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問題。在中國經濟社會及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的推動下,人民的生存權、發展權,公民、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以及環境權等各項人權都取得了顯著進步,中國人權事業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
他指出,在上個月舉行的中共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提出了到2020年在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並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做出了全面部署。
「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小康社會全面建成之時,中國人權事業必將呈現更加美好的圖景。」黃孟復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