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近期的反腐號角讓公眾歡欣鼓舞,一位貪官被「拉下馬」,或許有你輕點鼠標轉發而貢獻的輿論壓力。然而,要想真正從反腐敗的旁觀者晉陞為參與者,許多公眾難掩茫然。
中國的反腐敗機構到底有哪些,一封檢舉信寄到哪裡才最見效?從一封檢舉信到一位貪官被「拉下馬」,之間都經歷了哪些調查程序?
本報記者採訪反腐專家,詳細瞭解中國的反腐機構如何反腐。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孫乾王晟
違紀官員被「拉下馬」最初極有可能來自一封群眾舉報信。那麼,這封信經歷了哪些部門最終成為拉下違紀官員的「絆馬索」?
中央和地方紀檢監察機構的運行機制一般為信訪舉報、案件檢查、案件審理、法規建設、執法監察等。
以中央紀委、監察部合署辦公後的機構設置為例,其內設有20多個職能部門。主要有辦公廳、監察綜合室、研究室、法規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巡視工作辦公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室、執法監察室、預防腐敗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監察部舉報中心)、幹部室、外事局、機關事務管理局、離退休幹部局等廳、室、局和機關黨委。
辦案線索多數來自於收集群眾舉報的信訪室,還有部分案件來自於領導交辦或是同級黨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移送案件等。據公開資料顯示,近些年,來自群眾舉報的線索佔了案件查辦的半壁江山。
辦理一件貪腐案件時,一般需要經過案件受理、初步核實、立案審批、調查取證、案件審理、處分執行等多道辦案程序。
承辦案件的紀檢監察室會對收到的材料進行登記編號,針對不同情況,提出是否初步核實的意見。初步核實要在立案之前。據瞭解,這個環節一般要在外圍核查,最忌打草驚蛇,不能觸動案件主要當事人和驚動核心人物。
一旦經過核實確認有違紀違法事實,並需追究黨紀政紀責任,決定進行深入調查,就將案件推進到了立案程序。「有違法違紀事實、並要追究責任」是立案的兩個必要條件。批准立案後,會書面通知、通報被立案人和有關單位。
接下來就進入到調查取證階段,此時,將會有紀檢監察機關迅速組織調查組,並確定組長。調查組的人員數量也根據案件複雜程度來確定。根據查處實踐,近年來,許多幹部的腐敗問題已經不僅僅涉及經濟問題,還有人事、生活作風問題,調查組也會隨之設立分組負責不同領域的分工。調查組會根據調查認定的事實,出具處理意見。
之後將移送案件審理室進行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後,確認涉嫌違紀幹部犯有嚴重錯誤,將對其進行停職檢查和暫停執行公務的決定。同時,為獲得其他有效證據,便對符合條件的違紀黨員實行「雙規」措施。
■關於「雙規」
>>實施「雙規」
並非適用所有違紀幹部
「雙規」被視為違紀幹部倒台的重要標誌。到底何為「雙規」?
中央紀委監察部教材編審委員會審定的《新編紀檢業務教材》(以下簡稱「教材」)對此明確解釋:「雙規」措施是指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檢查過程中,有權要求涉案黨員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就案件所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從公開資料查詢可得知,「雙規」是紀檢機關依據黨內法規查辦重要或複雜案件時,對涉嫌嚴重違紀黨員採取的黨內審查措施之一。「重要」「複雜」「嚴重」的相關字眼說明,並不是所有的幹部違紀都能被「雙規」。
據瞭解,紀檢監察機關在採取這一措施前也有三大判斷條件。
首先,已經掌握了涉嫌違紀黨員的一些嚴重違紀事實和證據,至少可根據這些證據撤銷其黨內職務,但是仍有問題需要深入調查。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啟動「雙規」政策,說明被「雙規」的幹部肯定存在「問題」,已經具備撤銷其黨內職務及以上處分的條件。所以,這也解答了為何「雙規」可以視為把黨員幹部「拉下馬」的標誌性程序。
此外,紀檢監察機關判斷,涉嫌嚴重違紀的黨員有串通行為,或有逃匿可能,或者有隱匿、毀壞證據以及其他妨礙案件調查的行為,也將啟動「雙規」。與此同時,重要涉案黨員不如實提供情況並涉嫌嚴重違紀的也將成為被「雙規」的第三種條件。
>>揭秘「雙規點」
用橡皮包裹防止自殺
被「雙規」的幹部一般將在紀委指定的「雙規點」交代問題。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反腐專家林喆曾經參觀過設置在某地方紀委內部的一處「雙規點」。她這樣向記者描述,「雙規點」內的房屋類似標準間,但是從門到桌椅、地板等沒有任何尖銳的地方,全部都是用厚厚的橡皮包裹起來,防止涉嫌違紀官員自殺、自殘。林喆稱,「雙規點」給人的感覺就是極其威嚴,會對違紀黨員幹部產生心理震懾作用。很多幹部被「雙規」後,非常容易交代問題。
實際上,按照規定,使用「雙規」措施,也有嚴格要求。例如,使用「雙規」需按照嚴格規定履行報批程序,報批程序中也要明確提出時限建議,不得超過時限,特別複雜的案件需要延長時間還要再度報批。
□反腐機構分工
>>紀委
總抓並組織協調
一件大案要案可能涉及到黨紀、政紀、法紀多重交叉,查處時往往需要多個涉及反腐的部門配合聯合調查。那麼中國的反腐機構有哪些?分別承擔什麼職責?林喆表示,中國第一反腐敗的領導力量是中國共產黨,在整個反腐敗的權力結構上,中央紀委處於最高地位。此外,紀委是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察機關是行政監督機構,因為自1993年二者合署辦公,因此合稱為「紀檢監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是我國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監督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宏觀上講,起著抓總、組織協調的重要作用。
國家監察部和預防腐敗局是在國家層面上的兩個反腐敗機構。「監察部近年來的主要任務是反不正之風」。林喆稱,國家預防腐敗局則是履行《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所規定的義務,主要研究腐敗和反腐敗的規律,在反腐敗的機構中搞協調工作,不管腐敗個案。
>>司法部門
反貪局介入刑案
以最高檢和最高法為代表的司法部門,在反腐敗領域主要是對腐敗犯罪行為通過法律途徑進行懲治。
最高人民檢察院下設反貪污賄賂局,專門對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等職務犯罪行為進行檢控。經查證確實存在問題的,檢察機關就會進行立案偵查,後移送檢察院公訴部門進行審查起訴,審查確認符合起訴條件的將公訴至法院。
林喆稱,按照慣例,最高檢下設的反貪局主要分管科處級幹部的貪腐行為,而中紀委近年來則主要是分管廳局級以上幹部的貪腐行為。但這一慣例「分工」,並未見諸於官方公開資料。
從各級紀委和各級檢察院的職責分工來講,一般不涉及刑事案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交由紀檢部門處理,而涉及刑事案件的則交由檢察院處理,一些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案件檢察院反貪局會率先介入。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稱,在一名官員被紀檢監察部門「雙規」的過程中,發現涉及刑事案件等情況,檢察院反貪局會提前介入,完成取證調查。之後,由檢察院公訴至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