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網報道,中國官方主流媒體證實,中國艦載機殲-15優於俄制蘇-33。中國國防部發言人耿雁生強調,就全部性能而言,殲-15勝過蘇-33,並非後者的仿版。「俄中評論」新聞網12月17日文章援引俄羅斯戰略與技術分析中心專家卡申的話指出,這是中國官方首次對有關抄襲外國軍事技術的傳言予以駁斥。
文章稱,長期以來,北京已經習慣對有關抄襲外國,首先是俄羅斯軍事技術的指控視而不見。僅有一些中國國內的論壇或個別媒體對這些說法做出反應。一般來說,中方會承認利用了個別的與外國產品有共同之處的技術。然而他們一再聲稱,所有核心技術以及設計理念均為獨創,並且中國製造勝過外國同類產品。
然而這次,中方對有關首艘航母和艦載機殲-15的傳言發表了官方態度。中國國防部發言人耿雁生指出:「世界軍事發展的規律是客觀的,很多武器裝備的原理是相同的。因此,僅僅通過簡單對比就認定中國抄襲外國航母技術說法,如果不是有意攻擊,也至少是不專業的。」
卡申指出,根據航母和艦載機構造原理,俄「庫茲涅佐夫」號航母或者俄艦載機蘇-33存在多種版本,但是俄航母和艦載機也具有不同西方同類產品的獨特之處。卡申認為,只要簡單對比一下中國殲-15和俄羅斯蘇-33機翼構造,就會獲悉中國研製者的靈感來源。據報道,2005年中國曾購買烏克蘭的蘇-33早期原型機T-10K-3。
文章認為,至於殲-15研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創新成果,如果中國人的確複製了蘇聯上世紀80-90年代初殲擊機樣品的機載無線電電子設備,那麼確實讓人感到驚訝。當然,中方在製造殲-15過程中利用了以蘇-27為基礎研製如殲-11B、殲-16等殲擊機時所獲得的成果。殲-15艦載機所使用的航空電子技術確實有創新,但也有可能借鑒了俄羅斯或者西方樣機技術基礎。
至於發動機,卡申表示,包括中國陸軍重型戰鬥機在內的多種飛機發動機主要配置均為俄羅斯發動機AL-31F。中方經常大規模從俄羅斯採購此類發動機足以證明這一點。2012年,俄中籤署了購買140台發動機,總額達到7億美元的合同。儘管中國空軍也購買國產「太行」發動機,但其可靠性無法令人滿意。平均工作不超過300小時就需要大修,而俄羅斯同類產品的飛行時間要高出幾倍。
文章最後指出,事實上,將殲-15與蘇-33進行比較毫無意義。後者已被認為是俄羅斯海軍沒有前途的飛機,2015年將全部退役。取而代之的是米格-29K和米格-29KUB(雙座型),它們的特點是重量更輕,並具有更大的作戰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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