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前門街道原工委書記羅少傑因雇兇殺死情人並碎屍拋屍,昨天被一中院判處死刑。同羅少傑一起被判處死刑的還有其僱傭的兇手馬衛華。另外三名參與此案的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到六年。
檢方指控羅少傑因感情問題與熊某發生矛盾,遂找到馬衛華和葉學軍商量殺死熊某,並向二人提供了資金。
2011年9月14日,馬衛華和葉學軍以看房為名將熊某騙至北京經濟開發區某房間內將其殺死。次日,馬衛華在朱小鵬的協助下,將熊某的屍體運送到東城區的第二現場,又夥同張大鵬將熊某的屍體肢解並拋棄。
檢方認為,羅少傑、馬衛華和葉學軍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朱小鵬和張大鵬則構成毀滅證據罪。庭審時,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
昨天,一中院對此案進行了二次開庭,並在隨後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羅少傑的女友熊某存在過錯,但是羅少傑的手段極其殘忍,不足以對其從輕判決。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羅少傑和馬衛華死刑。而葉學軍因為沒有參與具體的殺人行為,被認定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朱小鵬和張大鵬則因構成毀滅證據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和有期徒刑兩年半。
案發前,羅少傑任前門街道工委書記。2003年,在拆遷公司工作的被害人熊某因工作關係認識了時任城管大隊長的羅少傑,二人逐漸發展成情人關係。二人交往長達7、8年,熊某一直沒有結婚。熊某多次提出希望羅少傑能夠娶自己。然而眼看情人仍一再找借口拖延,熊某隨即聲稱自己掌握羅少傑的「材料」,並以舉報相威脅,這也最終導致羅少傑起了殺心,並最終付諸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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