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河南商報報道,快到年底,百姓急著賺錢,政府忙著花錢。今年12月份,政府將支出約2萬億元,再次引發熱議。在我看來,政府突擊花錢有「七宗罪」,茲羅列如下:
第1宗
浪費
「罪證」:只買貴的,不買對的,去年湖南一些部門便拿出3000萬元買了市價1500萬元的東西;再如,寅付卯款,外交部離退休幹部局把2011年1月份工資列入2010年支出中;甚至赤裸裸地為了花錢而花錢,將好端端的一條路砸壞重建;等等。
點評:真是「崽賣爺田不心疼」。不過,政府花錢如燒錢,並非生來如此,而是制度逼的、人大慣的。我們的預算制度是增量預算而非零基預算,如果政府部門今年的錢花不完,下一年便會減少。
第2宗
貪婪
「罪證」:我國GDP增速在10個百分點左右,而稅收增速則在20個百分點以上。經濟下滑時,稅收任務不隨之調低,反而以徵收過頭稅、加大罰款力度的辦法保證政府「收成」。
點評:突擊花錢背後,是民眾稅負的沉重如山。政府大手大腳慣了,就很難再與企業、與民眾共渡難關,為了對自己好些,不惜竭澤而漁、殺雞取卵。
第3宗粉飾
「罪證」: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稱,這是「集中支付」而非突擊花錢,並不違規,日本也如此。2009年,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也表示,財政部已經嚴格執行了預算,不存在突擊花錢的現象。
點評:穿個馬甲就不認識你了?你們嘴中的「集中支付」和百姓口中的「突擊花錢」有何本質區別?還拿日本為例,為何不說中國政府消費占財政收入20%左右而日本只佔不到3%呢?為何不提支出更為均衡合理的其他國家和地區呢?選擇性接軌只能騙騙自己。
第4宗虛偽
「罪證」: 財政部日前下發通知,提出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嚴禁用公款送禮和宴請,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獎金、實物等。
點評:一邊一本正經地否認突擊花錢,一邊義正詞嚴地嚴禁突擊花錢,這左右互搏莫非得了周伯通真傳?想起了前些日上邊對禁收過頭稅三令五申,而下邊徵收過頭稅忙得不亦樂乎。如果總拿文件落實文件,用講話貫徹講話,若下發百十個文件卻始終禁不住突擊花錢,就不怕被指「治國敗筆」嗎?
第5宗
懶惰
「罪證」:防止突擊花錢不是沒有辦法,但卻不見實施,如實行零基預算,注重資金使用效率;調整財政年度,與人代會同步等。
點評:政府懶惰是因沒把納稅人權利放在心上,也認定人大不敢較真。如果人大勇於否決含糊不清的政府預算,勤於監督,政府也會有所收斂。
第6宗
怠工
「罪證」:根治突擊花錢,可立法解決。現行《預算法》已過時多年,準備修訂始於2004年,至今已跨越十屆、十一屆兩屆人大,仍無結果。
點評:人大真不給力,抗戰也不過八年,難道《預算法》修訂比抗戰還難嗎?《預算法》被稱為經濟憲法,是限制行政權力的重要工具,今年二審稿徵集到33萬條意見,如果說新法難產是受到了行政部門的阻力,人大何不開門立法以獲取動力?
第7宗
專權
「罪證」:《預算法》修訂起草由財政部實際主導,這也使得二審稿存有諸多缺憾,如立法宗旨只強調財政安全,未對預算公開作細化,刪除了央行經理國庫的規定等。
點評:預算是管理政府的工具,而非政府管理的工具。財政部主導《預算法》修訂,可能導致部門利益法制化。花錢花上了癮,就不想被納稅人和人大束手束腳。
結論
突擊花錢「罪名」纍纍,「罪證」鑿鑿,是因為預算制度的落後粗放。從上圖近五年財政支出數據不難看出,病症不只是突擊花錢,整個支出曲線都有點犯神經,年中小抽,年末大抽,抽過之後則是低潮和平靜。
突擊花錢表面上是政府燒錢,實質上是官員濫權。《預算法》修訂不只關乎財政技術,還能成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預算這個水龍頭的爭奪戰,還會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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