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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當局抗議越海洋法納西沙南沙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0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環球時報報道,在越南剛生效的海洋法內文中,擅自將西沙及南沙群島納入主權及管轄範圍,對此台「外交部」表達嚴正抗議,強調越南主張已屬非法,台方一概不予承認。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消息,越南國會在去年6月底通過《越南海洋法》,其中7個章節,該法內容涉及領土部分,包括黃沙群島(即西沙群島)和長沙群島(即南沙群島)。該法除了強調要採取必要措施保衛越南海域、主權,更明定海上巡邏和檢查力量。

對越南海洋法內容,台「外交部」表示,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東沙群島及其週遭水域俱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主權屬於「中華民國」,不容置疑。「中華民國」對該4群島及其水域享有一切應有權益,任何國家無論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予以主張或佔據,都屬非法,一概不予承認。

「外交部」強調,「中華民國」政府一向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原則處理南海爭端,再次呼籲相關國家,應依據國際法的原則與精神,勿採取任何影響和平穩定的片面措施,台方希望以對話代替對抗,和平解決南海爭端。

大陸方面早在31日就已對外表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表示,中國大陸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越南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無效的。

南海風雲
      責任編輯:連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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