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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稱「房祖宗」11棟樓為宿舍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1-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針對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原局長程紹春有16棟樓」一事,現任濟南市公安局副局長程紹春24日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此事嚴重不屬實,實際為2005年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為解決民警普遍面臨的住房難問題,與歷城區港溝鎮田莊村委會協商,由分局民警個人出資購買的民警宿舍。

程紹春告訴記者,他2001年任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局長,2005年在分局「三項教育」活動中徵求20多個黨支部對於分局黨委的要求和建議,經過梳理,絕大多數民警都反映面臨住房困難。

程紹春說,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雖然是個城區分局,但轄區大部分為農村,在分局全部18個派出所中有14個為農村派出所。大部分幹警來自農村,考入警校後進入公安隊伍,很多老民警多年在農村派出所工作,居住在農村派出所駐地周圍,居住分散,住房條件差。

在接到分局民警的反映後,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黨委多次開會研究,並先後經歷城區紀委和歷城區區委研究同意,決定由分局出面為有住房需求的民警牽線購買住房。從2005年上半年開始,先後選擇了多個地點,最後綜合考慮地理位置、價格等因素,選擇了當時正在進行舊村改造的歷城區港溝鎮田莊村。經過協商、洽談,最終達成意向,由民警個人出資購買田莊村開發的舊村改造房,參照當時當地的房屋市場價,最終確定購買價格為每平方米1600元。

程紹春說,按照自願購買的原則,共有408人登記購買408套住宅,共有11棟樓。所有購買房屋的民警都直接與田莊村委會簽訂購房協議,並於2005年下半年各自交付了首批50%的購房款。經過近兩年時間的建設,民警宿舍於2007年夏天交鑰匙,並由所有購房民警將尾款一次性交齊。

「網上稱為我為『房祖宗』,說我名下有16棟樓還進行出租、出售,實際上非常可笑,也嚴重不屬實。除了我自己跟其他幹警一樣各自購買了一套房子外,其他的房子為民警個人購買,我只是作為分局一把手,為解決民警的住房困難,帶領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共同組織、協調購買房屋一事。」程紹春說。

同時,針對網絡舉報的楊繼軍違法建設樓盤的問題,程紹春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違法建設導致刑事犯罪,應由縣級以上的國土資源部門在調查後認為違反土地法的有關規定,並由國土部門將案件移交給公安部門,再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但自2010年他由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局長調任濟南市公安局任職前,從未收到國土部門的移交材料,因此公安部門並未給予發帖人反映的楊繼軍相關土地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記者24日下午來到網上發帖反映的位於濟南市經十東路的田莊小區。據瞭解,這個小區為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宿舍,整個小區有東西兩排一共11棟樓,每棟樓均為六層。門口傳達室有2名保安,小區可自由出入,與其他居民小區並無他樣。

記者在小區17號樓三單元102室見到了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巡警大隊民警馬良佐。他告訴記者,他是2005年購買的這套房子,面積為134平方米,當時購買價格為1620元每平方米。

「2005年以前我一直跟父母擠住在位於濟南市濼源小區的房子裡,我父母的那套房子建築面積只有70多平方米,住了5口人,生活很不方便,來回上下班也比較遠。2005年,當分局徵求我們民警的購房意願時,我主動登記購買了這套130多平方米的宿舍,並與田莊村委會簽訂了購房協議,共分三期交付了全部購房款共計26萬多元。」馬良佐說。

記者在小區內還採訪了多位居民,他們告訴記者,自己居住的房子都為個人花錢購買的單位宿舍,與時任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局長程紹春個人並沒有關聯。當記者問他們程紹春是否擁有這裡的16棟樓時,他們都表示驚訝和「不可能」。

「當時像我這樣的情況很多,都是剛參加工作的年輕幹警,住房問題是我們共同面臨的普遍困難。分局牽頭幫助我們聯繫購買宿舍,解決了我們住房的大問題。我們都是自願購買的房子,首先就是要解決有房子住的第一需求。雖然沒有房產證,當時購房也沒有暖氣、煤氣,交通也很不方便,但我們又不投資賣房,有房子住就很好了。」馬良佐說。

對於網上發帖所稱的車號為魯A-2T678的別克君越 轎車,記者到濟南市公安局車管部門查閱核實,車輛登記所有人為田莊村楊文海。

記者在田莊村村委會見到了車輛登記所有人、現任田莊村黨支部副書記楊文海。他告訴記者,這輛車實際為村委會為了辦公需要,由村委會於2008年1月出資購買的辦公用車,當時為了車輛登記方便,登記所有人為他個人,與程紹春沒有任何關係,也並非網上發帖所說的為原田莊村村支書楊繼軍個人所有。

「人家公安局長憑什麼給我買車,實際上這輛車一直都是村委會的財產,為的是方便村委辦公。」楊文海說。

楊文海告訴記者,2005年,濟南市經十東路擴寬工程涉及田莊村部分村民的房屋,為了安置這些村民,村委會需要新建一些安置房。當時村委會建房資金緊張,而此時濟南市公安局歷城分局為解決幹警的住房困難,主動找到村委會協商購房事宜。經過多次洽談,最終有408名幹警自願購買村委會開發的舊村改造房,按當時的市場價,每平方米1620元,由購房民警直接將購房款交付村委會,並與村委會簽訂購房協議,村委會通過將部分房屋銷售給公安幹警,也解決了安置村民的建房資金需求。

楊文海說,網上發帖舉報人自2003年就開始反映對村兩委的不滿,先後向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信訪部門寫信舉報。舉報人的舉報也引起了濟南市、歷城區及港溝鎮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並先後多次進行了細緻調查,並未發現違規問題。

「除了牽頭協調購房事宜外,我與時任田莊村黨支部書記楊繼軍再無任何往來,更別說給他購買轎車了。網上所傳的我有16棟樓,更是無稽之談,完全是無中生有。」程紹春說,現在網上發帖已對其個人名譽和工作、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他目前已準備通過法律渠道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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