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1月28日閉幕的廣東省十一屆政協一次會議上,民進廣東省委提交大會提案指出:截至2012年,50所省直公辦高校貸款98.69億元,每年需向銀行支付利息7億元。
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關於減輕地方高校債務負擔 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意見》,高校是化債工作的責任主體。那麼高校有能力還債嗎?如果還不了,又該誰來替高校還債?
擴招惹的禍,還是投入不太足
貸款3億元興建新校區,後來銀行收緊不再貸款,建設資金還差兩三億,建了一半的新校區不得已停工一年多,每年還要還銀行2000多萬,學校叫苦不迭。發生在廣東第二師範學院身上的尷尬,實際上是目前廣東很多省屬高校面臨的困境。2008年以來,由於擴招和評估的需要,廣東省部分高校新增了貸款,截至2011年6月,很多省屬高校都各有3億到5億元不等的欠債。
高校為何普遍欠債?有觀點認為,都是擴招惹的禍。提案撰寫人之一、廣東第二師範學院教授陳漸表示,學校都有省裡下達的擴招指標。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從1999年的22萬多人,增加到2011年底的152.7萬人。
每增加一個學生,就必須增加床位、實驗室場地、座位和相應的配套實驗儀器設備等。如果人數增加到一定規模,則必須新建大樓、食堂、道路、運動場等基礎建設的教學設施。
擴招也有學校自身的動因。記者從一所規模較小的廣東省屬本科院校校長處瞭解到,要增加收入,緩解資金緊張,唯有通過先借債擴大規模,增加招生,產生規模效應,再通過增收的學費來逐步償還貸款。
而在廣東省教育研究院副院長黃崴看來,廣東高校負債嚴重的最主要原因是撥款不足。按照國家要求,高校生均定額綜合撥款應該不低於12000元。雖然廣東也定下了「2012年底前實現全省高等院校生均撥款平均數1.2萬元(除去深圳)」的目標,但實際上廣東全省高等院校生均撥款平均數由生均綜合定額加專項資金聯合構成,其中生均綜合定額標準7600元,餘下生均撥款的4400元為專項資金撥款。專項資金撥款一般由廣東省教育廳組織評審分配,大部分被在廣東省的部、委屬院校,即「211」大學拿走。
債務政府兜底,還是高校負責
如何解決高校債務危機?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下發的《意見》,作為化債工作的責任主體,高校要按照「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償還債務。化債資金的安排實行高校自籌和財政支持相結合的辦法。
儘管兩部門的《意見》很明確,不過,對於債務怎麼化解,各方意見仍有分歧。此次民進廣東省委提交的提案建議,違紀違規操作而形成的負債,應追究學校領導者責任,但也應考慮學校實際情況,對確實沒有能力償還的,由政府協助解決。對於合理負債,即用於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的債務,應完全由政府承擔。對於學校自身償還了部分本金和利息的,省財政如果有經費要給予返補。同時調整重點與非重點高校資金投入的比例,應更加注重對普通高校的「扶貧」。
廣東科學職業技術學院院長劉惠堅建議,借鑒其他兄弟省份的辦法,通過財政統一劃撥,將省內公立院校接近100億的貸款一次性還清。
記者從教育部門瞭解到,廣東並沒有執行國家要求的「GDP4%」的標準,而是「教育投入要達到財政開支的25%,且每年要增加。」中山大學常務副校長許家瑞表示,這種增幅不如用GDP的形式確定更為剛性。在許家瑞看來,解決高校債務的根本還是要保障教育投入。「去年廣東對教育的投入是1466.49億,而廣東的GDP總量是5.7萬億,如果按照教育投入占GDP4%的比例來算的話,2012年廣東對教育的投入豈不是少了800多個億?」
對此,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不以為然。2012年,廣東省多個部門聯合下達了《關於加強省直高校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堅持「誰舉借,誰負責」的原則。此前政府已一次性撥款150多億給大學城,最近幾年陸陸續續又拿了二三十個億用於高校發展。「加快高等教育發展是必須的,但是也要結合實際,挖掘自身潛力,有多少錢辦多少事」。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將繼續採取力度,增加高校生均經費撥款的額度,同時在高校間相對公平地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