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北京晨報報道,市紀委、監察局近日公佈了2012年全市案件辦理情況,「領導違紀」案等四類案件成為辦理重點,89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受到處分,其中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7人。
據介紹,四類案件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一是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違紀違法案件。2012年,全市共處分縣處級以上幹部89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7人;二是重點領域和部門的違紀違法案件,尤其是政法、工程建設、國有資產等領域發生的違紀案件。2012年,市公安局紀委新立案95 件,查處132人,同比2011年分別上升43.9%、65%;三是貪污賄賂等經濟類違紀違法案件。2012年,涉及貪污賄賂、違反財經紀律、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類案件占案件總數的37.5%。其中,貪污賄賂案件占年度違紀案件總數的21.8%;四是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2012年,全市重點查處了涉及征地拆遷、礦產資源開發、學校辦學亂收費、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食品藥品制假售假、基層幹部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違紀案件。
2012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5902件次,立案638件,結案547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7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4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46億元。值得一提的是,本市紀檢部門在調查過程中,通過初核為944名幹部澄清了反映失實的問題。
2012年違紀違法案件中人員情況
89人
89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受到處分
17人
17名縣處級以上幹部被移送司法機關
74人
去年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4人
132人
政法、工程建設、國有資產等重點領域和部門查處132人
573人
573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944人
944名幹部通過初核澄清了反映失實的問題
2012年九起違法違紀典型案例
朝陽區原區委常委、副區長劉希泉任職期間,利用主管朝陽區農委及負責農村工作等項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並非法收受他人賄賂186萬餘元,市紀委立案調查,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豐台區人民法院原院長夏儉軍在擔任朝陽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訴訟、執行中提供幫助,收受賄賂385萬餘元,市紀委立案調查,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昌平區政協原副主席於泓在擔任昌平區科委主任、中關村科技園區昌平園管委會主任期間,利用便利挪用公款100萬元進行營利活動,為他人公司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收受賄賂400餘萬元,市紀委立案調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豐台區民防局原局長崔愛國利用負責全面工作和直接分管人防工程開發經營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人防工程使用者賄賂334.8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密雲縣園林綠化中心原主任郭生強利用職務便利,貪污綠化工程款175.6萬元,收受綠化施工隊和供貨商賄賂44.6萬元,挪用公款2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密雲縣交通局原副局長張建國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105萬餘元,收受賄賂161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順義區李橋鎮原黨委書記李丙春利用職務便利,騙取拆遷款3870萬餘元,挪用公款1.78億余元供他人使用,收受賄賂30萬餘元,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通州區辛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史福利挪用征地補償款780萬元,貪污79.5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村委會原委員梁達,在土地儲備拆遷過程中,騙取拆遷補償款及停產停業補助款1.89億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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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
預防腐敗局成立
未按規定進行定點採購、擅自開立賬戶、大額提現、未執行相關規定支付現金等22項違規操作,以後都可以通過網絡系統,實行動態監管和智能預警。記者昨天獲悉,朝陽區預防腐敗局近日成立,這也是該區成為繼順義區之後,本市第二個成立區級反腐敗局的區縣。朝陽區預防腐敗局開通運行了「兩個系統」,將從財政資金、農村「三資」兩個層面,實現對重大資金、重點部門、重要領域和重點對象的全域防控和全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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