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聞晚報援引韓國媒體報道,韓國光州地方法院3日開庭審理中國漁船「遼丹漁23827」號船長張某(38歲)提起的上訴案,並撤銷有期徒刑1年、罰款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0617萬元)的原審判決,重新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繳納罰款5000萬韓元。法院對其他6名船員則保持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的原審判決。
中國籍漁船「遼丹漁23827」號船長張某和船員於去年10月16日下午在韓國全羅南道新安郡黑山面紅島以西北90公里的海上因「非法」捕撈被韓國海警發現後,被指手持凶器進行反抗,在此過程中,一名中國船員被韓國海警射出的橡皮彈擊中身亡,有兩名韓國執法人員受傷。
法院認為,張某被韓國海警發現「非法」捕撈後,還指使船員用鐵管、刀、鏟等凶器進行反抗,發生了人員傷亡事件,據此判斷原審量刑較輕,決定改判加刑半年。
近來,中國漁船與韓國海警之間發生衝突的事例偶有發生。究其原因,一個重要的方面也在於韓國海警粗暴執法。如此一來,容易形成惡性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