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山西省政府5日公佈了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南呂梁山隧道「12·25」爆炸事故的調查結果,通過對四川、貴州、安徽、寧夏、陝西、重慶、山西、湖北、甘肅、河南等10個省區市1002人的逐一排查,最終將傷亡情況鎖定為「8死5傷」,查明共3個層次6人參與事故瞞報,被問責人員40人。
山西省安委會新聞發言人劉德政說,施工單位違法銷毀爆炸物品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事發當日,施工人員將原本存放在地面炸藥庫裡的14000米導爆索、4000米導爆管和其他爆炸物品運至隧道內的施工現場違規爆破銷毀。據測算,這些爆炸物品折合TNT炸藥當量197.2公斤,在獨頭隧道內被引爆後,產生了強大的衝擊波和大量一氧化碳氣體,導致8死5傷。
劉德政說,「12·25」事故單位是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六標項目部是它的下屬單位,六分部是六標項目部的下屬單位。事故發生在六標項目部六分部的施工區。調查結果證實,六分部、六標項目部、二處有限公司3個層級共6人參與了事故瞞報和毀滅證據。
2012年12月25日14時40分事故發生,六分部沒有按規定上報,自行組織搶救;18時,六分部經理向六標項目部經理電話報告,謊稱僅有2人受傷;23時,六分部經理召集副經理和總工開會,提出不上報事故;8名遇難者屍體被連夜轉移到事故地以外的殯儀館,先後被運往臨汾、運城兩市的5家殯儀館藏匿、火化。
26日7時,六分部經理電話匯報六標項目部經理8死5傷的情況;8時,兩人再次通話,商量派人協助善後事宜;隨後六標項目部經理派人到六分部協助工作,其中包括二處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直至12月30日,山西省蒲縣政府前去核實情況時,六標項目部出具的情況證明中仍稱:「經調查詢問,該工地未發生網傳的安全事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調查報告提出了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共40人被問責。其中,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的15人,其中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1人、檢察機關立案偵查4人;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21人,其中事故單位14人、其他人員7人;責成當地有關單位處理的4人;建議對中鐵隧道有限公司、中鐵隧道集團二處有限公司、北京鐵城監理公司、晉豫魯鐵路通道公司等責任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建議責成中鐵隧道集團向中國中鐵股份公司作出深刻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