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網報道,備受關注的「永州上訪媽媽」唐慧起訴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一案,近日又有了新進展。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4日向媒體透露,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該案最終由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昨日,這一消息得到了唐慧的證實,這也意味著她希望此案能夠異地審理的請求已經被否決。
在2012年8月,「幼女被迫賣淫案」中受害人樂樂的母親唐慧,由於不滿該案判決、多年來持續上訪申訴,被永州市勞教委處以勞動教養。事件引發網絡關注後,這一勞教決定在9天內經行政復議被撤銷。去年11月,唐慧向永州市勞教委提出國家賠償書面申請,要求永州市勞教委作出國家賠償。上個月,這份申請被駁回,唐慧也因此向永州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由於唐慧認為,與該案直接相關的刑事案件涉及永州公安系統的公務人員,在1月22日遞交的起訴狀中,唐慧提出請求:希望永州市中級法院能報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中級法院審理此案。1月28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唐慧送達立案通知書,表示會向湖南省高院進行報請。前日下午,唐慧接到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約見電話,隨後得知報請異地審理的請求最終被否決了。
「這個是預料之中、比較正常的,在以往的行政訴訟中,也很少有省高院跨市指定管轄的案件先例」,據唐慧的代理律師徐利平表示,根據法定期限推測,唐慧的國家賠償訴訟或將於2月底開庭,「會不會受到兩會的影響被推遲還不好說」。
「他們跟我說這是省裡決定的,認為永州市中院會更熟悉這個案情,審起來會更快一些」,據唐慧回憶,永州市中院的工作人員在約見時口頭告知了她這一結果,同時表示如果唐慧認為有審判人員會妨礙司法公正,可以對具體人員申請迴避。
但唐慧認為,「如果是永州市法院審理,誰迴避都沒用」。對於這起特殊的行政訴訟,她現在希望永州市中院能夠開庭審理,能夠公開庭審中涉及的資料和錄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