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羊城晚報報道,上月,廣州公益人士朱明建向鐵道部申請,要求公開火車票的座票和站票是同一個價錢的依據等信息。18日,朱明建收到了鐵道部的回復。鐵道部在回復中稱:鐵路客票發售是鐵路運輸企業的經營行為,售票信息不屬於鐵道部政府信息範疇;無座票按該列車最低票價執行。對此回復,朱明建表示「不滿意」,並稱將進行民事訴訟,把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告上法庭。
鐵道部:
站票價按該列車最低票價
今年1月份,朱明建購買了一張從廣州東至河源K229次列車的無座火車票,票價為32.50元。但他發現,該列車的硬座票也是32.50元,「站票和座票享受的服務待遇差別很大,但價格卻一樣,讓我覺得很不合理」。於是,他在1月24日填寫了《鐵道部信息公開申請表》並快遞給鐵道部,要求鐵道部公開「火車票的座票和站票是同一個價錢的依據是什麼,能否實行差價」,以及公開「2013年火車票網絡購票、電話購票、窗口購票是否有預留比例,各佔多少」。
18日,朱明建收到了鐵道部快遞回來的答覆。鐵道部在答覆中稱:鐵路客運票價依據執行的是《鐵路客運運價規則》(鐵運【1997】102號)、《鐵路旅客票價表》(鐵運【2012】302號)等相關規定。有關文件均已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佈,鐵路運輸企業已通過車站公告、鐵路客戶服務中心網站(www.12306.cn)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開了旅客列車具體票價水平。您可通過以上渠道瞭解您需要的相關信息。
鐵道部還表示:長期以來,每當遇有節假日等鐵路客運能力無法滿足旅客出行需求的情況時,鐵路運輸企業應旅客急需並明確告知後,發售無座號車票,票價按該列車最低票價執行。為此,鐵路運輸企業加大了投入,以保障運輸安全。鐵路客票發售是鐵路運輸企業的經營行為,您申請的有關售票信息不屬於我部政府信息範疇。您可以向有關鐵路運輸企業咨詢瞭解有關情況。
朱明建:
不滿意回復將進行訴訟
對於鐵道部的答覆,朱明建明確表示不滿意。他說,客票發售是企業行為,但這是個壟斷企業,且屬公共服務企業,也應有信息公開義務,而不僅僅接受咨詢。另外,站票用了該列車最低價,「那不還是和座票價格一樣麼,玩什麼文字遊戲!大家知道鐵路為站票投入了成本和勞力,所以沒要求站票免費,但站票和座票投入的一樣麼?投入不同,乘客待遇不同,為何同價?」朱明建表示,下一步他將進行民事訴訟。
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葉悅周也認為,鐵道部並沒有對「座票和站票同一個價錢的依據是什麼,能否實行差價」進行明確答覆,其答覆中的「應旅客急需並明確告知後,發售無座號車票,票價按該列車最低票價執行」,這不能成為其定價理由。站票的顧客跟座票顧客使用的價錢一樣,就應接受相同的服務。如果鐵路部門不能提供同等服務,就不應該收一樣的票價,否則有失公平。這違背了民法通則規定的民事活動應該遵循自願、公平的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明確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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