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 兩會報道組 沈夢珊)全國政協委員、上海市政府參事、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張泓銘委員指出,黨政幹部待遇中,住房作為一個重要事項必須明確。他建議,為避免住房問題上的貪腐,應確立世界通行的官邸制度,就任入住、卸任離開,並建議對於離任幹部的待遇也應明確並公示。
張泓銘在分析當前腐敗的系統性原因時指出,內部監督機制配置失當以及外部監督機制薄弱。內部監督機制配置失當表現在黨政分工邊界交叉,而人大、政協、民主黨派、檢察機構和民眾等外部監督機制相當薄弱。
張泓銘建議,公開領導幹部的公務待遇和個人待遇。「應明確黨政幹部的公務待遇,並公示讓民眾參與討論,一旦確定,就要納入人大或政府的管理。」他認為,「現在的情況就是打悶包,花了哪些錢,花在哪裡都不清楚。」
張泓銘稱,公開的前提是合理化、合法化。所謂合理化是指兩個方面,對部分待遇較低的人員要適當提高,謂之「適薪養廉」;對部分待遇偏高的人員(尤其是國企中企業待遇、公務員待遇兼享的負責人)要適當降低。所謂合法化是指,幹部公務待遇和個人待遇要納入人大或政府管理。在人大或政府確認以前,要公示讓民眾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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