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 兩會報道組 趙鵬飛)建國60多年來,政府機構改革一直是一項重要主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六次機構改革,力圖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國務院組成部門不僅由1982年的100個削減為2008年的27個,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改革路徑,也逐漸清晰。
3月10日,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十二屆一次會議審議的機構改革方案,被外界稱為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七次機構改革方案則示,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只有25個。
六次改革國務院行政機構「大瘦身」
回看歷史,國務院分別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進行了六次規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
第一次改革是在1982年,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規模較大、目的性較強的一次建設完善行政體制的努力。改革目標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實行幹部年輕化。這次改革歷時3年之久,國務院部門數100遽速減至61,人員編製也由5.1萬人減至3萬人。
第二次改革發生在1988年,國務院在調整和減少工業專業經濟管理部門方面取得了進展。撤消了煤炭工業部、石油工業部、核工業部等4個部門。部委由原有的45個減為41個,直屬機構從22個減為19個,非常設機構從75個減到44個。機構改革後的國務院人員編製比原來減少了9700多人。
第三次改革是在1993年,這次改革的一個重大舉措,是實行了中紀委機關和監察部合署辦公,進一步理順了紀檢檢查與行政監察的關係。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加上直屬機構、辦事機構共59個,比原有的86個減少27個,人員減少20%。
第四次改革是在1998年,改革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範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
2003年啟動的第四次改革,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大背景之下進行的。其重大的進步,在於抓住了當時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的突出問題,進一步轉變了政府職能。特別提出了「決策、執行、監督」三權相協調的要求。分別建立了國資委、銀監會,組建了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國務院29個組成部門調整為28個。
第六次機構改革於2008年啟動,當時的主要任務是圍繞轉變政府職能和理順部門職責關係,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建設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國防科工委等被撤銷。重新組建的部門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環境保護部。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27個,較之前減少1個。
適應市場經濟,是機構改革主要目標
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的這6次機構調整,可以劃分四個階段:上世紀80年代的精簡機構;上世紀90年代的為市場經濟奠定基礎;2003年的宏觀調控、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基本定位;2008年和這次的「大部制」改革。但歷次改革,始終以適應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軸心。
記者注意到,1982年的改革更像一道分水嶺。此前改革的目的是為計劃經濟服務,之後的數次改革目標,都是逐步與市場經濟接軌。直到2008年的第六次機構改革,為最大限度地避免職能交叉,終於邁出了「大部制」的改革方向。這次的機構調整,也被媒體稱為是新中國的「第一輪大部制改革」。
國務院歷次改革的脈絡,基本遵循時代背景、市場規律,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改革路徑,也日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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