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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劫殺女歌手獲死刑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3-30]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北漂女歌手付麗酷愛網購,不想經常給她送貨的快遞員張昆鵬謊稱送快遞騙其開門,將其劫殺。29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張昆鵬死刑,並賠償付麗父母3.5萬餘元。

據京華時報報道,29歲的付麗曾在河南一所高校工作,自幼喜愛唱歌的她辭去了工作,來到北京成為一名北漂歌手,平日裡經常網上購物。

在快遞公司工作的安徽男子張昆鵬,曾多次給付麗送快遞,他發現,付麗經常獨自在家。張昆鵬打算離職,因為手頭沒錢,他就想到去付麗家搶點錢。

2012年7月30日下午5點,張昆鵬來到付麗位於朝陽區的暫住地,走樓梯來到付麗所住的樓層,他以送快遞為名敲開門,之後持刀威脅付麗。

張昆鵬稱,付麗見他持刀相逼後高呼救命,並向門外跑。他隨後將付麗推進屋裡按倒在床上,並用繩子將其手腳捆住。就在他翻箱倒櫃找錢時,付麗又高聲呼救。他說,自己本不想殺人,但付麗的喊叫讓他害怕,遂用枕頭摀住她的嘴,又狠勁卡住其頸部,最終導致付麗窒息死亡。

張昆鵬殺人後,將付麗的衣服脫光,偽造強姦的假象,隨後帶著搶得的1600元錢逃離。次日,他被警方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昆鵬入戶使用暴力搶劫他人錢財,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所犯罪行極其嚴重。其持刀入戶搶劫,在反綁被害人雙手,已控制住被害人的情況下,仍扼壓被害人頸部致人死亡,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張昆鵬雖無前科劣跡,到案後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院一審判處張昆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付麗父母提出130餘萬元賠償,但法官只對付麗的喪葬費及其父母的交通費、住宿費予以認定,判決張昆鵬賠償3.5萬餘元。

      責任編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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