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解放軍總政治部近日修訂頒發《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該規定共40條,對31種案件立案標準作了具體規定。境外媒體稱,該規定的修訂頒發是從嚴治軍、依法治軍的一項具體舉措,與十八大出台的八項規定相配合,為從嚴治軍提供法律依據。
香港《文匯報》28日稱,經過比對,新的立案標準統一了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行為,對軍人叛逃罪、過失洩露軍事秘密罪、虐待部屬罪等犯罪標準進行了細化,增加了遺棄武器裝備罪、 戰時殘害居民罪等犯罪行為規定標準。
美國世界新聞網和香港《大公報》都認為,對適用範圍和「戰時」、「違反職責」、「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等名詞的定義和其他事項作出明確界定,使《規定》更具規範性、權威性和操作性。
香港《明報》28日援引國防大學教授劉明福大校觀點指出,新條例出台是為解放軍打勝仗提供法律保障,針對軍中過去曾出現、今天仍存在或是將來戰場上可能出現的問題,為從嚴治軍提供法律依據。
香港《文匯報》也表示,該規定的修訂頒發是從嚴治軍、依法治軍的一項具體舉措,與十八大出台的八項規定相配合,從嚴治黨亦要從嚴治軍。
對於「叛國言論」以及違抗軍令等要立案,劉明福指,解放軍的紀律首要就是「服從命令聽指揮」。
香港《文匯報》也援引國防大學教授李大光的觀點表示,該規定中指出的一些犯罪行為確實存在,近些年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國軍隊的形象,亟需整治。
新的規定也在重視基層軍人人權以及保障普通民眾財產方面有所增加和調整。規定明確了濫用職權,虐待部屬,情節惡劣,致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將被視為虐待部屬罪,並對「其他嚴重後果」進行了具體細化。
對此,專家表示,法規的出台是好的,在重視基層軍人人權以及保障普通民眾財產方面有所完善。但最重要的是落實,在落實過程中要做到 「蒼蠅老虎一起打」,要嚴防一些高級將領的特殊手段,嚴防執行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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