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高要一名社保局臨時工作人員借工作之便,3年間勾結外人「裡應外合」,竟騙取醫保基金190多萬元人民幣,廣東肇慶市中級法院法官1日表示,該案主犯陸某已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60萬元。
據中新網報道,2011年11月,高要市社保局對異地報銷醫療保險待遇核查發現,2005年1月到2008年12月間,共有41人共55筆住院報銷可疑資料,涉及廣州、佛山、惠州、深圳、珠海等地15家醫院,騙取醫保基金為190多萬元,其中由該局醫療保險股已離職的臨時工陸彬經辦(覆核)的共51人次。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2月至2008年12月間,在高要市社保局醫療保險股工作的陸彬,利用自己負責異地就醫登記備案,以及異地就醫費用經辦等工作職務上的便利,把用藥清單、參保人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交給高要人趙志(化名),由趙購買假醫療發票、製作參保人的假身份證、製作空白的診斷證明書,以及相關醫院的出院小結等。
陸彬完善一整套的虛假異地就醫報銷材料後,拿回高要市社保局進行審批、騙取醫保基金,共騙取高要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醫保基金共57宗,合計19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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