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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敗訴 稱有自由但沒公平正義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4-13]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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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敗訴後掩面痛苦。

【文匯網訊】4月12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外,聚集著大量人流。三年前,唐慧像那些上訪者一樣,想找到願意關注她遭遇的人。三年後,經歷過勞教的唐慧,成為輿論焦點,她對永州市勞教委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書面賠禮道歉,和兩項共2463.85元的賠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稱,開庭前,唐慧問律師勝訴的可能,她的代理律師之一斯偉江說:有40%的可能性。開庭前,斯偉江向本報記者分析,道歉的可能性不大,賠償或能部分滿足。宣判後,斯表示,對結果很失望。

「宣判前,法警走到她兩邊,我就知道結果了。」斯偉江說。最終,法院駁回唐慧的全部請求。外界高度關注唐慧因上訪被處勞教的經歷,也希望由此洞悉勞教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6年,唐慧時年11歲的女兒,被拐騙強迫賣淫三個月。此案一審未對相關警務人員涉嫌瀆職進行公訴,當時僅對當事警察予以行政處分。唐慧一直以警方涉嫌瀆職包庇上訪。直到去年8月2日,永州勞教委以擾亂秩序等為由,決定對其勞教一年零六個月。8月10日撤銷勞教,理由是「出於人文關懷」。唐慧認為永州勞教委的勞教決定違法,對其提出行政賠償。

就當初「撤銷」是否因勞教決定的程序或實體部分存在「違法」因素,本報記者採訪了永州勞教委的代理律師肖志雄,他表示,此屬行政行為明顯不當,並不違法,具體緣由已在法庭上陳述。

「關懷」?還是「違法」?

8點50分,唐慧和母親等4名親屬抵達法院。唐慧一家是永州零陵區城郊農民,她個子不高,平常聲音細小。據其丈夫介紹,在女兒案發以前,唐慧性格內向,不愛說話,家裡來客人從不上飯桌。

此時的唐慧,已經是一個人上訪近6年、被拘留和勞教過,並能在數十家媒體鏡頭前談吐清晰的女人。永州市零陵區宣傳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你們沒見過唐慧上訪的樣子,她只是在記者面前保持理性。

代理律師之一斯偉江,從北京、上海到長沙,輾轉到永州。斯偉江說,希望給勞教制度「一個光明的尾巴」。另一位律師徐利平,提前一天連夜趕至永州。兩人免費代理此次上訴。

據永州中院方面透露,此次庭審容納了約72人。唐慧一方的律師稱,法院對外一共發放了32張旁聽證,唐慧及家屬拿到5張。少數媒體獲得旁聽證。

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案已為公眾熟知。2012年8月2日,永州勞教委以「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為由,決定對唐慧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據此前媒體報道,唐慧被勞教的相關輿論,引起了湖南省委高層關注。8月10日,唐慧勞教決定被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在《行政賠償決定書》中表示,「雖然撤銷了對唐慧的勞動教養決定,但其撤銷的理由不是基於勞動教養決定的違法性,而是出於人文關懷。」

唐不接受「擾亂社會秩序」的定性,堅持要「勞教委做錯了事,要認錯」,不認同「人為關懷」的說法,遂對永州市勞教委提出起訴,要求行政賠償,包括書面道歉,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庭審過程中,雙方交鋒激烈。被告方永州市勞教委認為,被撤銷的決定是不違法的。被告承認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但並非違法。當時決定文書中稱「可以不予勞教」,「可以」一詞表明有適度的裁量權,而非違法。

唐慧方面則認為,永州勞教委的勞教決定是違法的。相關文書被撤銷,被告卻不承認其違法性。且行政復議法第28條,沒有以人文關懷為標準撤銷行政行為。撤銷的行政行為就是違法行為。

唐慧的代理律師還說,唐慧的上訪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如果基於人文關懷撤銷勞教決定,決定勞教唐慧的時候為何沒有考慮人文關懷?唐慧的上訪行為是迫不得已。唐慧因勞教遭受勞教的事實客觀存在,而且身心受到損害,具備國家賠償的條件。

永州市勞教委的代理律師肖志雄,對此判決的評價為,合法性和適當性是兩個問題。行政復議是撤銷了勞教決定,「但行政復議可以對勞教行為的合法性審查,也可以對其適當性進行審查,我們認為之所以撤銷,是認為其適當性有問題,而不是不合法。」

對於原告提出的索賠要求,肖志雄則表示,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具體行政行為違法而且造成損害,才會進行賠償。「如果合法的話,就不存在賠償的問題。」

「後勞教」生活

唐慧被勞教委放出以後,生活似乎一直沒有恢復平靜。唐家位於零陵區城郊,在一幢小型樓房裡。女兒已經常年寄居在不同的親戚家,現在距永州6小時車程外的地方上高中,家裡很是清冷。桌子上除了女兒小學的課本,就是上訪材料。打包好的蛇皮袋,和被子,在靠門口的屋子裡。

「我現在有自由,但是沒有公平正義。」唐慧說。唐的丈夫,不需要去「上訪」或「上訴」,因此很少出現在媒體鏡頭前。唐慧說,「家裡不能沒有人掙錢。」

唐的丈夫說,他勸過兩次妻子,不讓她繼續「出去」,每次唐慧出去,他晚上都擔心,睡不著覺,最長一次,唐慧37天都沒有回家。

有一次,唐的女兒給她發來短信:我一直在關注我們的案子,每次看到心裡都不舒服,一個人去喝酒。而唐家的牆壁上,一直貼著「一旦下了決心,不留後路」。

審判有可能還不會成為終點。4月12日16點,唐慧和律師等再次回到法庭,等候法院方面商議庭審結果。近17時,一位最先從庭審現場出來的中年男人,對候在庭外的人士宣告,「全部駁回」,爾後歎息離開。

幾分鐘後,唐慧緩緩走出安檢通道。她的眼睛直直的盯著前方。「我沒有文化,我是對的,就是對的。」唐慧嗓門開始大了起來。「我還要去北京,不管多艱難,我都要走上這一步,……我也不後悔。」

「唐慧們走進了一個圈,從各級政府到北京,最後還是會被送到縣裡。他們的人生就在這一個圈子裡輪迴,沒有終點。」斯偉江說,他說,此行的目的之一,是想勸下唐慧,走法律程序,然後回歸正常生活。

「不告(勞教委),我的人生好多了。」唐慧說,「但我是對的,就是對的,只要公平正義在,我就沒錯。」

唐不會上網,能寫的字不多。當親戚告訴唐慧,勞教制度可能會被廢止時,她很高興地覺得,這和她的抗爭「可能有一點關係」。

      責任編輯: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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