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東興寧市民政局一副局長之子被招為該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有官員稱,「一定級別領導子女可獲安排就業」是當地不成文規定。
據南方農村報報道,畢業於星海音樂學院樂器工藝專業的李宇鋒工作快3年了,用他本人的話說,「現在幹的(活)和學的專業基本沒關係。」待業1年後,2010年7月,李宇鋒進入廣東興寧市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工作。然而,當地有人發現,李宇鋒的父親正是興寧市民政局副局長李思中。
「父子在同一單位工作,且存在隸屬關係,這是否符合規定,進人環節是否規範?」有人質疑。
被錄用者 考試形式已不記得
4月10日,記者在興寧市民政局見到了李宇鋒,目前他已被抽調到該局優撫股任副股長。「我不想來(民政局),是父親要我回來的。」他介紹,其是家裡的獨子,興寧市民政局副局長李思中是他的父親。
「當時(進民政局的時候),好像有十幾個人和我一起考試。」李宇鋒稱,考試成績和考試形式已記不得了,只知道只有自己被錄用了。
興寧市民政局副局長羅梅婷告訴南方農村報記者,當年的招聘工作是由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的。而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秦建浩則對此一口否認,稱招聘考試的具體負責單位是興寧市人社局。
4月11日,興寧市委組織部副部長、人社局局長夏慧群在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李宇鋒的招聘程序比較特殊,「民政局主動提出招人要求,沒有筆試,面試也是由民政局組織的。」
2010年7月,李宇鋒順利成為興寧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屬事業編製。很快,李宇鋒被抽調到了該局優撫股,後被任命為副股長,但在編制上仍屬於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羅梅婷表示,優撫股目前有五六個人,如果願意,人人都可以當副股長,「有個名分(指副股長職位)便於外出工作。」
涉事官員 市裡領導同意照顧
在李宇鋒帶領下,南方農村報記者隨後來到了其父李思中的副局長辦公室。得知記者來意後,李思中有些激動地說:「誰規定我跟兒子不能在同一個單位工作?他(李宇鋒)是市裡批准錄用的。」李思中告訴記者,李宇鋒進民政局一切都是按程序辦的,由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興寧市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即凡是鄉鎮黨委書記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級提出要求,解決一名子女的工作問題。」李思中說,這是市裡主要領導表過態的,但是沒有發文。據悉,李思中在擔任興寧市民政局副局長之前,曾擔任該市坭陂鎮黨委書記。「我當初確實寫了個申請,大致內容為:尊敬的領導,我的兒子李宇鋒畢業已經一年,在家沒有工作,懇請上級領導給予照顧解決。」至於這個申請被交給了誰,李思中則不肯透露,只說交給了市主要領導,對方也同意了。他認為,兒子大學本科畢業,也是欠發達地區需要的人才。
秦建浩介紹,招聘李宇鋒,先由李思中寫了申請,市領導同意後,交由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恰好有空餘編製。」
夏慧群說,興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通過編製審核後,人事部門便按照程序安排了崗位,「雖然李宇鋒的專業和崗位不對口,但他是本科生,算是高學歷人才,在同等條件下,也可以被優先錄用。」
人社局長 無法界定是否違規
對於李思中所稱的「不成文規定」,4月11日,秦建浩與夏慧群均向南方農村報記者證實,當地是有這麼個說法。
夏慧群認為,興寧之所以有這個「不成文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鄉鎮黨委書記事情多、壓力大,「安排這些人的子女就業,也算補償一下。」
夏慧群表示,李宇鋒職務雖是副股長,但還是個科員,「考慮到李(思中)副局長快退休了,(這樣做)給他個安慰,也是人之常情。」對於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夏慧群則表示有些拿不準,「文件界定得不是很嚴格,完全違反規定不是,完全符合規定也不是。」
南方農村報記者查閱相關文件發現,2009年8月14日頒布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秦建浩稱,李思中與李宇鋒雖是父子關係,但在招聘中不需迴避。「他(李思中)又不是一把手,應該也不是李宇鋒的直接領導。」南方農村報記者查閱興寧市民政局網站發現,李思中分管工作中有民間組織一項,而李宇鋒編製目前仍在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