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台日本月10日簽訂漁業協議,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15日表示,做為制度化協商平台的「台日漁業委員會」可望在4月底召開首次會議。
據環球時報援引台灣《旺報》報道,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5日邀請台「農委會」、「外交部」、「海巡署」等部會,就「台日漁業協議及未來政府如何維護漁民於主權爭議海域之作業權益」進行口頭報告。
陳保基在接受「立委」質詢時指出,「台日漁業協議」是台與鄰近國家,就重迭專屬經濟海域及漁船作業議題籤署的第一份協議,對台方而言,意義甚為重大,過去台漁船不斷在爭議海域遭日方船艦強制驅離的情況將可避免。
他還表示,4月底可望順利召開「台日漁業委員會」,持續對台日雙方的漁業權、漁業資源保育及共同關切的漁業資源事項,進行系列研討。
台「漁業署長」沙志一指出,根據協議內容,需待「台日漁業協議」生效後始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若協議無法順利在4月底生效,雙方還是會先召開預備會議,達成共識細節部分,事後再由委員會追認。
除此,有委員質疑,台日簽署漁業協議,恐讓原本的台日矛盾變成兩岸矛盾,建議兩岸是否也能簽署兩岸漁業協議。對此,台「陸委會」表示,台日簽署漁業協議僅適用台日的船舶,「與第三方無關」,沒有造成兩岸矛盾,且兩岸已簽署《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未來兩岸如有進一步漁業相關議題的協商需求,將會與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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