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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縣級人大代表被羈押1年半未判決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4-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河南魯山縣人大正在就一名縣級人大代表被長期羈押一事展開調查。 據介紹,被長期羈押的魯山縣人大代表名叫趙國印,系魯山縣第十三屆人大代表(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在魯山縣辛集鄉開辦有沙廠。

據大河網報道,2007年6月8日上午,魯山縣辛集鄉趙國印沙廠工作人員趙國虎(趙國印之弟)等與同村村民王站因辦沙場發生糾紛,趙國虎、范燦傑等數十人手持木棍、刀具等凶器與王站、王曉飛糾集的人員發生毆鬥。毆頭過程中王站一方一人受傷後溺水身亡,一人輕傷,二人輕微傷。之後,趙國虎、范燦傑、王曉飛等均被判刑,受到了法律制裁。

據瞭解,整個毆鬥過程中趙國印本人並不在現場。但在毆鬥事件四年後,也就是2011年9月14日,魯山縣公安局突然以趙國印涉嫌聚眾鬥毆罪對其實施刑事拘這留。這一拘就是一年零六個月。儘管對趙國印的羈押已經遠遠超出了法律規定的最長羈押期限,卻至今未有判決。

趙國印的女兒趙穎穎告訴記者,兩沙場員工互毆的當天,她正在平頂山市參加高考,父親趙國印一直陪在她身邊,並不知道雙方打架的事,不知道為什麼警方會在四年後將父親拘捕。

魯山縣檢察院監所所長李傑告訴記者,2012年7月以後,因超期羈押魯山縣人民檢察院至少先後兩次向魯山縣公安局發出糾正違法通知,要求魯山縣公安局按照《刑法》規定對嫌疑人趙國印變更強制羈押措施,魯山縣公安局始終沒有執行。由於檢察院缺乏更進一步的措施,所以只能按規定定期向公安局發出糾錯通知。

魯山縣檢察院王姓檢察官在和記者談起此案時說,按法律規定,趙國印一案確實存在超期羈押的問題。王稱,造成此案久拖不決原因是公安局辦案不紮實,證據不足。為了讓檢察院接案,公安局沒少(到檢察院)做工作。

魯山縣人大選工委史主任向記者證實,趙國印確係魯山縣第十三屆人代表,任期是自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縣人大也是昨天(4月15日)才知趙國印被羈押,之前一直不知。

史主任說,雖然趙國印現在不是人大代表了,但趙國印最初被羈押時仍然是人大代表。不管趙國印是否有罪,按照法律規定,相關機關對人大代表採取強制措施之前必須經同級人大批准。魯山縣公安局對趙國印採取強制措施時,沒有履行上述程序。

史主任表示,相關機關未經同級人大批准對人大代表採取強制措施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人大代表的權力必須得到尊重。不尊重人大代表的權力,其實也是不尊重人民的權力。

發稿前記者致電魯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國鋒,王告訴記者,魯山縣人大已就趙國印被拘一事展開調查,縣人大會按照人大程序處理此事。

      責任編輯: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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